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停戰協定英文解釋翻譯、停戰協定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armistice agreement

分詞翻譯:

停的英語翻譯:

be parked; cease; halt; pause; stay; stop

戰的英語翻譯:

battle; fight; war

協定的英語翻譯:

accord; concert; convention; deal; pact; agreement
【經】 accord; agreement; agreements; pact; treaty

專業解析

停戰協定(armistice agreement)是國際法中交戰各方為暫時或永久停止軍事沖突而籤署的正式協議。其核心特征包含以下幾點:

  1. 法律效力與臨時性

    停戰協定具有國際法約束力,常見于《日内瓦公約》框架下。它不同于全面和平條約,通常作為階段性安排,例如1953年《朝鮮停戰協定》僅終止戰鬥行為,未解決半島統一問題(聯合國和平協定數據庫)。

  2. 核心構成要素

    • 軍事分界線劃定(如三八線)
    • 武器部署限制
    • 戰俘交換程式
    • 監督執行機制(國際紅十字會沖突調解案例庫)
  3. 曆史典型案例

    1918年《康邊停戰協定》結束第一次世界大戰西線戰事,包含德軍撤出占領區、移交武器裝備等條款(大英百科全書第一次世界大戰專題)。

  4. 與相關概念的區分

    區别于“停火”(ceasefire)的非正式性,停戰協定需經法定程式批準。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其籤署代表國家主權行為(海牙國際法學院法律釋義文件)。

網絡擴展解釋

停戰協定是交戰雙方為停止軍事沖突而達成的正式協議,其核心特征和内涵可從以下五個方面綜合理解:

一、定義與性質 停戰協定(Armistice Agreement)是戰争中的政權或國家之間達成的全面停止敵對行動的長期協議。它不僅包括暫時停止交火,還可能涉及政治、外交層面的協商安排,常被視為邁向和平談判的過渡階段。例如《朝鮮停戰協定》就是通過多輪談判達成的标志性協議。

二、與停火協定的區别 • 停火協定:屬于局部、短期的戰術性安排,如戰場救護、平民撤離等特定目的(如淞滬停戰協定允許中國軍隊留駐特定區域) • 停戰協定:具有戰略性和長期性,通常劃定明确停火線,規定全面軍事行動終止(如康邊停戰協定結束第一次世界大戰)

三、主要内容特點

  1. 全面停止敵對行為(如1953年朝鮮停戰協定要求陸海空軍完全停火)
  2. 規定生效時間(多數協定在籤署後12小時生效)
  3. 設置監督機制(可能包含第三方監督條款)
  4. 可能包含政治過渡安排(如國共停戰協定為後續政治協商鋪墊)

四、法律效力與局限 作為國際法文件具有約束力,但可能因違約失效。例如指出協定可能因撕毀而終止,曆史上《凡爾賽條約》就取代了康邊停戰協定的部分内容。

五、典型曆史案例

  1. 康邊停戰協定(1918):結束第一次世界大戰
  2. 朝鮮停戰協定(1953):劃分三八線非軍事區
  3. 淞滬停戰協定(1932):局部停火保留駐軍限制

可通過人民網黨史頻道或央視資料查閱完整協定文本。這類協定雖不意味着永久和平,但為沖突降溫提供了法律框架。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報表生成被奪者沖消劑除惡臭磋商成交的合同單地址指令丁化作用丢頁中斷堆起發送文本文件海綿除鲠器合用戶互叫彙編語言指令霍恩氏征将牌卡臘貝利氏征抗明膠酶雷米邦A離子延滞型樹脂落花生磨塵扭秤啟動唧泵求職者企業建建築屈斯特氏手術色譜參數商店預付帳上升電纜生殖泌尿系統死而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