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special tax
特種營業稅(Special Business Tax)指針對特定行業或特殊經營行為征收的間接稅,區别于普通營業稅。其核心特征是對選定的高利潤、需特殊監管或具有社會調控意義的行業單獨設計稅制,通常采用較高稅率或特殊計稅方式。以下是具體解析:
行業特定性
僅適用于政府明文規定的特殊行業,如金融保險、娛樂業、奢侈品交易等。傳統營業稅則普遍適用于一般商品銷售及服務行業。
政策調控功能
通過差别稅率抑制特定消費(如高檔娛樂)或調節行業收益(如金融業高額利潤),兼具財政收入與政策引導雙重目标。來源:專業財稅詞典(如《中國稅收制度》)。
金融保險業
以利息收入、保費收入為稅基,稅率通常高于普通服務業。例如,中國1994年稅改前對銀行按5%征收特種營業稅,而一般服務業稅率為3-5% 。
娛樂服務業
針對歌舞廳、高爾夫球場等高消費場所,稅率可達20%(如中國2009年前政策),體現“寓禁于征”意圖。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曆史文件彙編。
特殊商品交易
部分國家對珠寶、高檔汽車等奢侈品交易單獨征稅,歸類于特種營業稅範疇。
中國實踐(已廢止)
中國在1994年分稅制改革前實施特種營業稅,後逐步并入增值稅體系。2016年“營改增”後全面取消營業稅類别 。
國際類似稅種
美國聯邦層面的Excise Tax(消費稅)與之高度相似,針對煙草、航空燃油等特定商品或行為征收,屬于特種營業稅的等效概念。來源:IRS(美國國稅局)官方術語指南。
多見于曆史政策文獻、比較稅制研究及國際財稅文件翻譯,需根據上下文區分于普通營業稅(Business Tax)或增值稅(VAT)。
注:因中國當前稅制已取消該稅種,解釋需标注曆史背景以确保準确性。國際場景中需對應“Excise Tax”等概念。
特種營業稅是國民政府時期(1947年)針對特定行業征收的稅種,與普通營業稅相對應。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背景
特種營業稅以銀錢業、信托業、保險業、交易所等行業的營業額或收益額為征稅對象。該稅種是國民政府為調整稅制、替代厘金而設立的,屬于地方稅體系的一部分。
征收範圍
僅限高利潤或需特殊監管的行業,包括銀行業、保險業、進口商、跨省及國際交通運輸業等。國際類似稅種如印尼的奢侈品營業稅也屬于此類。
稅率與征收方式
與現代稅制的關系
中國自2015年“營改增”後已取消營業稅,目前實行增值稅制度。特種營業稅作為曆史稅種,主要存在于1947年前後,現已被現代稅制取代。
提示:若需了解具體行業或曆史政策細節,可參考會計網和正保會計網校的權威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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