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鱼肉蔬菜等杂混烹制而成的羹。 宋 苏轼 《仇池笔记·盘游饭谷董羹》:“ 罗浮 颖老 取饮食杂烹之,名骨董羹。” 宋 范成大 《素羹》诗:“氊芋凝酥敌 少城 ,土藷割玉胜 南京 。合和二物归藜糝,新法儂家骨董羹。” 明 李东阳 《谢邵地官汝学馈陶鼎次韵》:“茅柴火底春风软,骨董羹中滋味长。”
骨董羹是中国古代对火锅类饮食方式的特定称谓,其词源可追溯至唐宋时期。据《汉语大词典》解释,“骨董”为象声词,原指器物碰撞声,后引申为杂糅多种食材于一器的烹饪形式。该词最早见于南宋林洪《山家清供》记载:“师云:山间只用薄批,酒酱、椒料沃之,以风炉安座上,用水少半铫。候汤响一杯后,各分以箸,令自夹入汤摆熟,啖之,乃随意各以汁供。”此处描述的“拨霞供”即骨董羹的典型吃法。
从构词法分析,“骨董”与“羹”结合形成偏正结构,其中“羹”指代浓汤类食物,《说文解字》释“羹”为“五味和羹”,强调多种味道的调和。这种饮食方式在明清时期进一步发展,李渔《闲情偶寄》记载的“暖锅”实为骨董羹演变形态,其核心特征保持食材杂煮、现烹现食的特点。
现代饮食文化研究中,骨董羹被视为中华火锅文化的原型。北京民俗学会相关研究指出,该称谓蕴含三大文化特征:一是器皿的复合功能(炊具与盛器合一),二是食材的随机组合(兼容荤素百味),三是用餐的社交属性(围炉共食形式)。这些特征在当代火锅文化中仍得以延续,如老北京涮羊肉器具便承袭了风炉、铜锅等传统元素。
需特别说明的是,“骨董羹”与“古董”概念存在本质区别。清代考据学家赵翼在《陔余丛考》中明确辨析:“俗以什物丛杂者谓之骨董,盖即‘汩董’之转声。”此处“汩董”即混杂之意,与珍贵古玩无涉,正符合饮食语境中食材杂煮的本义。该考据成果为现代《汉语源流大辞典》所采信,成为词条解释的重要依据。
“骨董羹”是古代一种混合多种食材烹制的羹汤,其含义和背景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归纳如下:
基本定义
指将鱼肉、蔬菜等不同食材混杂烹煮而成的羹类食物。名称中的“骨董”在古汉语中有“混杂”之意,形容食材的多样性。
别称与节日习俗
在吴中地区(今江苏苏州一带),上元节(元宵节)有食用此羹的习俗,故又称“和气羹”“贺年羹”,寓意团圆和睦。
历史文献记载
名称由来考据
“骨董”原指古玩杂件,引申为“混杂”之义。因这种羹汤食材多样、烹法不拘一格,故以“骨董”类比其杂糅特点。
文化意义
明代李东阳诗句“骨董羹中滋味长”,侧面反映其作为家常美食的悠久传统,兼具实用性与文化趣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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