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魚肉蔬菜等雜混烹制而成的羹。 宋 蘇轼 《仇池筆記·盤遊飯谷董羹》:“ 羅浮 穎老 取飲食雜烹之,名骨董羹。” 宋 範成大 《素羹》詩:“氊芋凝酥敵 少城 ,土藷割玉勝 南京 。合和二物歸藜糝,新法儂家骨董羹。” 明 李東陽 《謝邵地官汝學饋陶鼎次韻》:“茅柴火底春風軟,骨董羹中滋味長。”
骨董羹是中國古代對火鍋類飲食方式的特定稱謂,其詞源可追溯至唐宋時期。據《漢語大詞典》解釋,“骨董”為象聲詞,原指器物碰撞聲,後引申為雜糅多種食材于一器的烹饪形式。該詞最早見于南宋林洪《山家清供》記載:“師雲:山間隻用薄批,酒醬、椒料沃之,以風爐安座上,用水少半铫。候湯響一杯後,各分以箸,令自夾入湯擺熟,啖之,乃隨意各以汁供。”此處描述的“撥霞供”即骨董羹的典型吃法。
從構詞法分析,“骨董”與“羹”結合形成偏正結構,其中“羹”指代濃湯類食物,《說文解字》釋“羹”為“五味和羹”,強調多種味道的調和。這種飲食方式在明清時期進一步發展,李漁《閑情偶寄》記載的“暖鍋”實為骨董羹演變形态,其核心特征保持食材雜煮、現烹現食的特點。
現代飲食文化研究中,骨董羹被視為中華火鍋文化的原型。北京民俗學會相關研究指出,該稱謂蘊含三大文化特征:一是器皿的複合功能(炊具與盛器合一),二是食材的隨機組合(兼容葷素百味),三是用餐的社交屬性(圍爐共食形式)。這些特征在當代火鍋文化中仍得以延續,如老北京涮羊肉器具便承襲了風爐、銅鍋等傳統元素。
需特别說明的是,“骨董羹”與“古董”概念存在本質區别。清代考據學家趙翼在《陔餘叢考》中明确辨析:“俗以什物叢雜者謂之骨董,蓋即‘汩董’之轉聲。”此處“汩董”即混雜之意,與珍貴古玩無涉,正符合飲食語境中食材雜煮的本義。該考據成果為現代《漢語源流大辭典》所采信,成為詞條解釋的重要依據。
“骨董羹”是古代一種混合多種食材烹制的羹湯,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歸納如下:
基本定義
指将魚肉、蔬菜等不同食材混雜烹煮而成的羹類食物。名稱中的“骨董”在古漢語中有“混雜”之意,形容食材的多樣性。
别稱與節日習俗
在吳中地區(今江蘇蘇州一帶),上元節(元宵節)有食用此羹的習俗,故又稱“和氣羹”“賀年羹”,寓意團圓和睦。
曆史文獻記載
名稱由來考據
“骨董”原指古玩雜件,引申為“混雜”之義。因這種羹湯食材多樣、烹法不拘一格,故以“骨董”類比其雜糅特點。
文化意義
明代李東陽詩句“骨董羹中滋味長”,側面反映其作為家常美食的悠久傳統,兼具實用性與文化趣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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