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命妇的一种封号。《通典·职官十六》:“大 唐 外命妇之制,诸王母、妻及妃,文武官一品及国公母、妻,为国夫人。”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国夫人》:“ 宋 鄱阳侯 孟怀玉 母,拜国夫人,洎 隋 高凉 洗氏 以功封譙国太夫人,此夫人封国之始也。”《宋史·职官志三》:“外内命妇之号十有四:曰大长公主,曰长公主,曰公主,曰郡主,曰县主,曰国夫人……曰孺人。” 清 李慈铭 《越缦堂读书记·札记》:“至妇人之封, 六朝 以前见於史传者,间有国夫人、太夫人之封,其详不可考。 唐 则一品封国夫人,二品三品郡夫人。”
“国夫人”是中国古代对命妇(受朝廷封号的贵族女性)的一种高级封号,其含义和封授标准随朝代演变有所不同。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起源与唐代制度
唐代初期,国夫人主要作为外命妇(官员母、妻)的封号,授予文武官一品及国公的母亲或妻子。中后期逐渐扩展至内命妇(皇室女性亲属),如武则天的姐姐武顺被封为韩国夫人,后追赠郑国夫人。
宋代发展
宋代封授范围扩大,宰相、三师、三公、亲王等高级官员的妻子可获此封号,并被纳入“九等外命妇”体系,属于一品诰命夫人。
明代延续
明代延续前制,规定公爵的母亲或妻子封为某国夫人(如“魏国夫人”)。
如需进一步了解各朝代完整封授规则,可查阅《事物纪原》《宋史》等文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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