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命婦的一種封號。《通典·職官十六》:“大 唐 外命婦之制,諸王母、妻及妃,文武官一品及國公母、妻,為國夫人。” 宋 高承 《事物紀原·國夫人》:“ 宋 鄱陽侯 孟懷玉 母,拜國夫人,洎 隋 高涼 洗氏 以功封譙國太夫人,此夫人封國之始也。”《宋史·職官志三》:“外内命婦之號十有四:曰大長公主,曰長公主,曰公主,曰郡主,曰縣主,曰國夫人……曰孺人。” 清 李慈銘 《越缦堂讀書記·劄記》:“至婦人之封, 六朝 以前見於史傳者,間有國夫人、太夫人之封,其詳不可考。 唐 則一品封國夫人,二品三品郡夫人。”
“國夫人”是中國古代對命婦(受朝廷封號的貴族女性)的一種高級封號,其含義和封授标準隨朝代演變有所不同。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起源與唐代制度
唐代初期,國夫人主要作為外命婦(官員母、妻)的封號,授予文武官一品及國公的母親或妻子。中後期逐漸擴展至内命婦(皇室女性親屬),如武則天的姐姐武順被封為韓國夫人,後追贈鄭國夫人。
宋代發展
宋代封授範圍擴大,宰相、三師、三公、親王等高級官員的妻子可獲此封號,并被納入“九等外命婦”體系,屬于一品诰命夫人。
明代延續
明代延續前制,規定公爵的母親或妻子封為某國夫人(如“魏國夫人”)。
如需進一步了解各朝代完整封授規則,可查閱《事物紀原》《宋史》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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