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无主的荒地。《解放日报》1943.8.26:“切实注意解决秋开荒中的各种具体困难,首先是调剂荒地。公荒谁开的归谁登记,私荒除地主自开外,准许别人选开。”
“公荒”是一个汉语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公荒(拼音:gōng huāng,注音:ㄍㄨㄥ ㄏㄨㄤ)指无主的荒地,即未被明确归属或开垦的土地。这一概念常见于土地政策相关的历史文献中,例如《解放日报》1943年提到:“公荒谁开的归谁登记,私荒除地主自开外,准许别人选开”,反映了特定时期对荒地开垦的管理措施。
在20世纪40年代的中国农村,公荒与私荒(有主的荒地)常被政策区分对待。例如,鼓励农民开垦公荒并登记所有权,以促进农业生产和土地资源利用。
若需进一步了解该词在诗词或成语中的延伸用法,可参考古籍或地方志资料。
公荒是一个汉字词语,意思是指由于天灾或战乱等原因,社会秩序崩溃,农田废弃,人们饥荒流离的现象。
公荒由两个部首组成,左边是“公”字的部首,右边是“艸”字的部首。
公荒的总笔画数为10划。
“公荒”一词源于古代文献《尚书·洪范》:“正月既朔,民始秉政,示念大禹之绩,以临百世,更绪万代,所存远功,以則于今。”意为“在正月朔日,人们开始执政,表达了对大禹治水事迹的尊崇,预示着对子孙后代的期望。”后来,公荒一词逐渐演变为指代社会动荡、农田荒芜的现象。
公荒的繁体字为「公荒」。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与现代略有不同。现代书写中,「公荒」的部首“艸”写在上方,而古代写作「公荒」时,部首“艸”写在左方,与右边的“公”字相连。
1. 历史上发生过无数次公荒,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痛苦。
2. 长期的战乱导致了公荒的发生,人们生活在饥寒交迫中。
社会公荒、农田公荒、人口公荒、战乱公荒
社稷散乱、国破家亡、饥荒灾害
社会安定、丰衣足食、人丁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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