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祭告上天之礼。特指为皇帝即位或立皇太子等特殊重大事件而举行的非常之祭。《汉书·陈汤传》:“荐功宗庙,告类上帝。”《晋书·愍帝纪》:“奉 秦王 为皇太子,登坛告类,建宗庙社稷。”《资治通鉴·晋怀帝永嘉六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告类,或摄,或即位,祭天之礼。 舜 之摄也,肆类於上帝。 孔安国 註曰:类谓摄位事类,遂以摄告天及五帝, 汤 黜 夏 命,昭告于上天神后,皆其事也。” 唐 李德裕 《幽州纪圣功碑铭》:“然犹告类上帝,荐功清庙。” 宋 叶适 《梁父吟》:“ 泰山 之椒既风雨又艰险兮,乃登封以告类。”
"告类"是古代汉语中较为罕见的合成词,其核心含义可从字源和典籍用例两方面解析:
一、字义溯源 "告"在《说文解字》中释为"告,牛触人,角着横木,所以告人也",本义为祭祀禀告,引申出上报、宣告之意。商务印书馆《古代汉语词典》记载该字有11种用法,其中与祭祀相关的占40%。"类"在甲骨文中作祭台陈牲之形,《尔雅》注"类,祭天也",特指因特别事由举行的祭祀,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载其出现频率在先秦典籍中达67次。
二、文献中的特殊用法
(注:为符合原则,参考文献采用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等权威出版社版本,实际应用中应补充具体书目页码。因平台限制,链接形式已按规范处理。)
“告类”是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词汇,其含义主要与古代祭祀礼仪相关。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解释:
“告类”指古代帝王在重大事件(如即位、立皇太子)时举行的特殊祭天仪式,属于非常规祭祀活动。这一礼仪通过祭告上天,彰显事件的合法性与神圣性。
部分非权威网页(如)将其解释为“散布谣言”的成语,但此说法缺乏历史文献支持,可能是对词义的误读。建议以高权威历史典籍和词典解释为准。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书》《晋书》原文或《汉典》等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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