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语。称佛。意为佛法之主。《华严经·十地品》:“圣王为大6*法王,具足七宝。”亦指古代僧官名。一般只管某一寺院事务。 南朝 梁 慧皎 《高僧传·义6*解二·释道猷》:“及 孝武 升位,尤相叹重,乃敕住 新安 为镇寺法主。”参阅《僧史略》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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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主是汉语佛教术语,指佛法之主,即佛法的弘传者或宗教领袖,特指在佛教教团中具有最高权威的修行者或导师。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三方面阐释:
法主被视为佛法的正统继承者与弘扬者,代表佛陀教法的延续。例如《佛学大辞典》定义其为“主持佛法者”,强调其在教义解释、戒律维护上的至高地位。在汉传佛教中,法主常指开创宗派的高僧(如天台宗智顗被尊为“天台法主”),或帝王敕封的宗教领袖(如南朝梁武帝敕封的“大僧正法主”)。
法主兼具修行典范与组织管理双重职能。《中华佛教百科全书》指出,法主需具足戒定慧三学,统领僧团修行并制定仪轨。例如净土宗善导大师被尊为“净土法主”,因其确立念佛修行体系;禅宗丛林中的住持亦可称法主,负责指导弟子参禅悟道。
“法主”一词刻意区别于“君主”,凸显其超越政治的地位。《汉语大词典》引《高僧传》例证:南北朝时期僧侣以“法主”自称,强调佛法高于王法的独立性。唐代道宣律师在《广弘明集》中更明确:“法主导世,非王臣所辖”,界定宗教领袖与世俗权力的分野。
词源演变:该词始见于魏晋佛经汉译,初为梵语“Dharma-pati”(法护者)的意译,后融入中土文化。北宋《释氏要览》考证:“法主之称,肇自译经师”,反映其与佛经翻译运动的渊源。
权威参考来源
“法主”一词的含义需结合不同语境和来源进行解释,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核心定义
“法主”指佛或佛法之主,即佛陀作为佛法的创立者和最高权威。这一解释源自《华严经·十地品》及南朝梁慧皎《高僧传》,强调佛陀在佛教中的核心地位。
延伸用法
提示:若需更完整的释义或例句,可参考沪江在线词典(来源2)及佛教经典原文(来源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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