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佛教语。梵语意译。谓证得清净自性,成就一切功德之身。“法身”不生不灭,无形而随处现形,也称为佛身。各乘诸宗所说不一。《大般泥洹经·如来性品》:“知如来法身,长存不变易。” 隋 慧远 《大乘义章》卷十八:“言法身者,解有两义:一显本法性以成其身,名为法身;二以一切诸功德法而成身,故名为法身。” 唐 玄奘 《大唐西域记·劫比他国》:“尝闻佛説,知诸法空,体诸法性,是则以慧眼观法身也。” 汤用彤 《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第二分第十一章:“法身者,圣人成道之神明耳。”
(2).指高僧之身。 唐 卢简求 《杭州盐官县海昌院禅门大师塔碑》:“法身魁岸,相好庄严,眉毛紺垂,颅骨圆耸。”
(3).旧指修炼得道之身。 明 张纶 《林泉随笔》:“ 俞氏 则谓跨火不焦,入水不濡,道成之后,法身则然,岂可以血肉之躯投畀水火乎?”《西游补》第十六回:“ 行者 一时难忍,现出大闹天宫三头六臂法身,空中乱打。”
法身在汉语词典及佛学语境中具有多重释义,主要包含以下四个层面的解析:
基本释义
法身原指佛教术语“三身”之一(法身、报身、化身),意为佛法真理的具象化体现。《佛学大辞典》将其定义为“诸佛所证的真如法性之身”,强调其超越物质、永恒存在的特性。
佛学释义
从佛学角度,法身是佛陀觉悟后与宇宙真理合一的境界,象征智慧与慈悲的圆满。丁福保《佛学大辞典》指出,法身“无相无不相”,既无形无相,又可通过佛法教化众生。例如《大乘义章》云:“言法身者,解有两义:一显法本性以成其身,二以一切诸功德法而成身。”
文化延伸
在汉传佛教文化中,法身常与“法性”“真如”等概念互释,体现众生皆具佛性的思想。如《六祖坛经》提出“法身本具,但离妄念即如如佛”,说明法身是修行的终极目标。
哲学内涵
法身被诠释为宇宙万法的本体,具有形而上的哲学意义。《金刚经》中“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即暗合法身超越现象的本质。
法身是佛教核心概念之一,属于佛陀“三身”(法身、报身、化身)中的最高层次。以下是综合多来源的详细解释:
法身(梵语:dharma-ka^ya,巴利语:dhamma-ka^ya)指佛陀证悟的终极真理本体,包含无漏法、正法与自性真如如来藏。其特性为不生不灭、无形无相却可随缘显现,常用明镜、明月比喻其清净本质。
根据《成唯识论》等典籍,法身具五相:
成就法身需圆满六波罗蜜:
如需更完整文献考据,可参考《大乘义章》《佛地经论》等典籍(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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