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名。掌诏命及呈奏案章等事。 宋 孟元老 《东京梦华录·下赦》:“楼上以红绵索通门下一綵楼,上有金凤衔赦而下,至綵楼上,而通事舍人得赦宣读。”《初刻拍案惊奇》卷七:“ 玄宗 闻其名,差一个通事舍人姓 裴 名 晤 ,驰驛到 恒州 来迎。”参阅《文献通考·职官五》。
通事舍人是中国古代官职名称,主要职责涉及诏命传达与文书处理。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一、历史沿革 始设于东晋时期,延续至唐代,属中书省或门下省管辖,宋元时期仍沿用类似职能。
二、核心职责
三、任职要求 唐代特别注重选拔「善词令者」,即擅长文书撰写与口头表达的人才担任此职。
四、文献例证 《东京梦华录》记载宋代通事舍人在赦书宣读仪式中的具体工作,而《初刻拍案惊奇》提到唐玄宗曾派通事舍人迎接方士,体现其执行特殊使命的职能。
补充说明
该官职与普通「舍人」不同,后者早期多指贵族门客或低级属官,后衍生出中书舍人等分支,但通事舍人更侧重诏令文书职能。
通事舍人,意为中央政府的官职,主要负责传达和理解各方面的事务。
通事舍人的部首是辵(辶)和⺆,笔画总数为21画。
通事舍人一词最早出现在明代,是官员名号的一种,通事指交流、沟通的意思,舍人指负责事务的官员。这个职位通常由在朝廷中有一定地位的官员担任。
通事舍人的繁体写法为「通﹒事﹒舍﹒人」。
古代汉字中的通事舍人写作「通事捨人」。
他被任命为通事舍人,负责与各地官员的联络和协调。
通知、事务、舍弃、人员。
传达官、沟通官、联络官。
闭关守株、与世隔绝、孤立无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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