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守公道。 明 王琼 《双溪杂记》:“又言 有贞 素行持公者少,及其当道,予持公以助之,遂改前輙。”
“持公”是由“持”与“公”构成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秉持公正原则处理事务的态度或行为。从汉语构词法分析,“持”本义为手握、执掌,引申为坚守、维护;“公”指公平、无私的准则,二者组合后强调以客观立场维护公共道义。例如《礼记·礼运》中“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即体现此精神内核。
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持公”可拆解为两层内涵:一为具体行为层面的“主持公道”,如调节纠纷时保持中立;二为抽象精神层面的“存心为公”,如宋代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体现的士人担当。该词常见于古代政论文章,现代多用于强调职业道德或社会治理原则。
参考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华书局《汉语大词典》修订本。
“持公”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秉持公正、不偏不倚,具体解释如下:
指在执法、裁判等需要公正处理的场合中,坚守公平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例如法官、仲裁员等职业角色需以“持公”为准则。
近义词包括“秉公”“公正”“公道”等,均强调不偏私的态度。
若需进一步了解历史用例或语境,可参考《双溪杂记》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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