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属吏早晚参谒主司听候差遣谓之衙参。退衙谓之“放衙”。 宋 苏轼 《入峡》诗:“放衙鸣晚鼓,留客荐霜柑。”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四》:“ 姚安公 与 福建 李公 根侯 ,寓皆相近,放衙后,同往视之。”
放衙是汉语历史词汇,指古代官员结束公务后解散属员的行为,常见于唐宋至明清文献。其含义可从以下四方面解析:
基本词义
放衙指官员在衙署处理完公务后,解散下属归家的行为,属于古代官署制度用语。《汉语大词典》将其释为“属吏晩间散归”,核心意义强调公务结束后的解散流程。
词源分析
该词由“放”(解除)与“衙”(官署)构成,字面意为“解除衙署事务”。《辞源》考证其源于唐代官吏管理制度,最初特指州县主官对下属的散值命令。
历史用例
唐宋诗词中常见该词,如白居易《晚归早出》云“明朝更濯尘缨去,放衙唯使海棠知”,体现官员散值后的闲适状态;陆游《秋兴》中“放衙元不为春酲,澹荡江天气未清”则反映地方官署日常运作。
文化意义
放衙制度折射古代官僚体系的时间管理方式。据《福州府志》载,宋代地方官府实行“辰时点卯,酉初放衙”的固定作息,成为农耕社会行政效率的缩影。该词今已退出口语,但为研究古代职官制度提供语料依据。
“放衙”是古代官署用语,主要有以下两种解释:
基本含义
指官吏结束办公、退出衙门的日常行为。古代官员每日早晚需参谒上级(衙参),处理完公务后称为“放衙”。例如:
引申含义争议
部分现代词典(如)将其解释为“官员放下威严,虚心听取民意”。但这一说法未见于古籍文献,可能是基于字面的现代引申义,需谨慎使用。
补充说明
“放衙”制度在宋代较为常见,但核心含义始终围绕官吏退衙的时间节点,而非行政制度本身。若需引用,建议以古典文献中的用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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