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的意思、法律行为的详细解释
法律行为的解释
①由法律所调整、能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如签订合同、婚姻登记等。行为人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是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最经常的法律事实。其成立条件为:(1)必须是行为人自觉的作为与不作为。无辨认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一般人在暴力威胁下的作为与不作为,都不能看成是法律行为。(2)必须基于行为人的意愿并具有外部表现的活动。(3)必须是为法律规范所确认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②“民事法律行为”的简称。见“民事法律行为”(66页)。
词语分解
- 法律的解释 古时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详细解释.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具有一定文字形式,由国家政权保证执行,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古代多指刑法、律令,今亦泛指由国家政权机关制定
- 行为的解释 行伪。谓举止行动;指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出来的外表活动详细解释亦作“行偽”。谓举止行动。《荀子·非十二子》:“今之所谓处士者,无能而云能者也,无知而云知者也,利心无足而佯无欲者也,行伪险秽而彊高言谨慤者
网络扩展解释
法律行为是法学领域的重要概念,其核心内涵和特征可通过以下五个方面综合阐述:
一、定义与起源
法律行为指具有法律效力、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人的有意识活动。该概念起源于19世纪德国民法典,法学家萨维尼将其定义为"行为人创设其意欲的法律关系而从事的意思表示行为"。
二、核心要素
- 意思表示:通过语言、文字或行为表达内心意愿,是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
- 法律效力:能产生受法律约束或保护的效果,如合同签订后双方需履行义务
三、主要特征
特征维度 |
具体内涵 |
社会意义 |
具有交互性,能影响他人或社会关系 |
法律属性 |
受法律规范调整,产生法律后果 |
可控性 |
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意识自主 |
四、分类体系
- 行为性质:合法行为(如依法签约)与违法行为(如侵权)
- 表现形式:作为(积极行为)与不作为(消极行为)
- 主体数量:单方行为(如遗嘱)、双方行为(如合同)、多方行为
- 效力状态: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
五、成立要件
- 客观要件:须有外部可观测的行为表现
- 主观要件:
- 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 意思表示真实自愿
- 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特别说明:中国民法典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强调合法性要求,这与德国原始概念存在差异。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如拾得遗失物)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网络扩展解释二
「法律行为」这个词的意思指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所进行的行动或活动。它由两个部分组成:「法律」和「行为」。
「法律」这个词的拆分部首是「水」和「口」,它的笔画数是8。「法律」这个词源自古代汉字「法」与「律」的合并。在繁体字中,「法律」依然保持相同的写法。
古代汉字中,「法」最初是用「水」字旁表示「水的损耗」,后来演变为表示「法则、规律」的意思。而「律」最初是用「彳」字旁表示「行走」,后来演变为表示「法律的规定」的意思。
下面是一个例句:在进行商业交易时,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中的法律行为。
其他与「法律行为」相关的词汇包括:「法规」、「合法」、「违法」等。
「法规」指的是根据法律制定的具体规定。例如,行驶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合法」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或事物。例如,持有有效驾驶证的人才能合法驾驶车辆。
「违法」则表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或事物。例如,超速驾驶是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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