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时公文用语。谓校对及纠正讹误,使副本与正本文字相同。《明律集解附例·吏律·公式》:“若行移文书,误将军马、钱粮、刑名重事紧关字样传写失错而洗补改正者,吏典笞三十;首领官失於对同,减一等。”
“对同”是一个历史公文用语,其核心含义涉及文书校对与纠错,以下是详细解释:
指校对并纠正副本与正本的差异,确保两者文字一致。常见于古代公文处理流程中,强调对文书准确性的核查。
根据《明律集解附例·吏律·公式》记载,若官员在抄写重要文书(如涉及军马、钱粮、刑名等内容)时出现错误,未履行“对同”职责的官员将受罚:吏典笞三十,首领官因失职减一等处罚。这体现了古代对公文严谨性的严格要求。
虽然“对同”本为历史术语,但在部分现代例句中(如“对同学一视同仁”),实际是“对待同类事物”的简略表达,属于词义误用。需注意区分历史用法与当代口语化表述。
更多权威解释可查看汉典、查字典及《明律集解附例》原文()。
在汉语中,同字作为一个常用词汇,有多种含义:
当“同”字用于表示相同、一致的意思时,可以用来形容事物之间在某个方面具有相同的特征或属性。
例句:他们两个人的观点真是对同的。
在人际关系中,“同”字还表示亲密、友好的意思,用来形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亲密和和谐。
例句:他们是对同好友,一起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
“同”字的部首是“口”,共有6个笔画。
“同”字是一个古老的汉字,其来源可以追溯到甲骨文时期,起初为表示“口”形状的象形文字,其后逐渐演变为现在的“同”字形态。
“同”字的繁体形态为「同」。
在古代汉字书写中,有许多不同的字体和风格,使得“同”字在不同时期和地区都有不同的写法。例如,在篆书中,它的字形更加古朴;在楷书中,则更加规范。
组词:同学、同志、同胞、同行、同情
近义词:一致、相同、一样
反义词:不同、相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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