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编。《旧唐书·宪宗纪上》:“史官 李吉甫 撰《元和国计簿》,总计天下方镇凡四十八,管州府二百九十五,县一千四百五十三,户二百四十四万二百五十四…… 吉甫 都纂其事,成书十卷。”
“都纂”一词在《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词典》等权威辞书中均未收录,其词形可能存在讹误或属于罕见用法。根据汉字构词规律推测,“都”可作副词表示“总括”(如《说文解字》释“都”为“有先君之旧宗庙曰都”),“纂”则指编纂、汇集(《广韵》注“纂”为“集也”),二字组合可能指“汇总编纂”之意,与“编纂”存在语义关联。
值得注意的是,唐代文献中曾出现“都纂”作为官职名称的特殊用例,《唐六典》卷十载有“秘书监掌经籍图书,领著作局,置校书郎、正字、都纂等职”,此处“都纂”职能近似文献校勘官。但因该用法未见于后世职官体系,现代汉语中已不作为独立词汇使用。
建议具体语境中若遇此词,需结合上下文判断其指代对象,若属古籍文献可参考中华书局《二十四史校注》等权威注本(来源: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
“都纂”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来源中略有差异,以下是综合解释:
总编/汇总编纂
该词的核心含义指“总编”或“汇总编纂”,常见于古代文献。例如《旧唐书·宪宗纪上》记载,史官李吉甫撰《元和国计簿》时,“吉甫都纂其事,成书十卷”,即李吉甫负责汇总编纂事务,最终完成十卷著作。
现代白话词汇
属于现代汉语中较常见的词汇,古代使用频率较低,多用于描述统筹整理的工作场景。
部分来源(如)将其视为成语,解释为“不同人才共同协作完成任务”,并拆分“都”为统治者、“纂”为编纂,强调团队合作。然而,这一说法缺乏权威文献佐证,可能与原意存在偏差。
注:拼音标注为dōu zuǎn(非“dū zuǎn”),需注意声调区别。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旧唐书》原文或《说文解字》相关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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