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urn joss sticks (before an idol)] 指烧香敬佛
撮香焚烧以敬神佛。 宋 吴曾 《能改斋漫录·事始二》:“然行香事,按《南山钞》云:‘此仪自 道安法师 布置。’又《贤愚经》云:‘为蛇施金设斋,令人行香僧手中。’《普达王经》云:‘佛昔为大姓家子,为父供养三宝。父命子传香。’此云‘行香僧手中’与‘传香’,今世国忌日尚行此意。至人君诞节,遂以拈香为别矣。” 明 陈汝元 《金莲记·逅奸》:“今日丞相拈香,敢烦师兄陪款。” 清 沉初 《西清笔记·纪典故》:“上每日临幸之地,或诣神庙拈香……逐日恭纪於册。”《花月痕》第五回:“﹝ 痴珠 ﹞到了山门,便有斋婆迎接上殿拈香。”
“拈香”是一个宗教礼仪相关的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角度综合解析:
一、基本释义 指用手指撮取香料或香支焚烧,表达对神佛的敬奉。该词最早见于佛教典籍,后扩展为泛指各类宗教祭祀活动中的焚香仪式。如《祖庭事苑》记载“释氏作佛事,未尝不以拈香为先”,元代《西厢记》也有“请夫人、小姐拈香”的描述。
二、宗教内涵
三、仪式规范
四、文化延伸 宋元时期,官吏参拜寺庙也被称作“拈香”,后逐渐泛化为民间祭祖、祈福等活动的代称。现代语境中,该词仍保留庄重色彩,常见于传统节庆或宗教典籍。
《拈香》是指用手指轻轻捻取香燃点后的香烟,以表达敬意或祈祷等祭祀仪式。也可以泛指掐除来自香燃焦部份,只独留香的行为。
拈香的拆分部首为手部。拈香的拆分笔画为“拆成手”(首笔:撇;部首:手,共6画)+“香”(部首:香,共9画)。
《拈香》一词的来源较为简单,是由“拈”和“香”两个字组合而成。
在繁体字中,“拈香”分别为「拈」和「香」。
在古时候,「拈香」的写法与现在基本上保持一致,没有明显的变化。
1. 他在寺庙里静坐,手中拈香,默默祈愿。
2. 每逢这个传统节日,人们会纷纷前往庙宇,拈香祈福。
拈花、拈毛、拈指、拈轻怕重、拈酒不沾、拈高掉低等。
点香、燃香
吹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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