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urn joss sticks (before an idol)] 指燒香敬佛
撮香焚燒以敬神佛。 宋 吳曾 《能改齋漫錄·事始二》:“然行香事,按《南山鈔》雲:‘此儀自 道安法師 布置。’又《賢愚經》雲:‘為蛇施金設齋,令人行香僧手中。’《普達王經》雲:‘佛昔為大姓家子,為父供養三寶。父命子傳香。’此雲‘行香僧手中’與‘傳香’,今世國忌日尚行此意。至人君誕節,遂以拈香為别矣。” 明 陳汝元 《金蓮記·逅奸》:“今日丞相拈香,敢煩師兄陪款。” 清 沉初 《西清筆記·紀典故》:“上每日臨幸之地,或詣神廟拈香……逐日恭紀於冊。”《花月痕》第五回:“﹝ 癡珠 ﹞到了山門,便有齋婆迎接上殿拈香。”
拈香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宗教與民俗雙重含義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詞義解析
從構詞結構看,“拈”指用指尖輕取物品的動作,“香”指焚化的香料或香燭,組合為動賓短語,本義為“手持香燭”。在《漢語大詞典》中,拈香被定義為“以手指持香點燃,用于宗教禮拜或祭祀儀式”。此行為常見于佛教、道教及民間信仰活動。
宗教儀式内涵
佛教典籍《佛學大辭典》指出,拈香是禮佛的重要環節,包含“戒香、定香、慧香”三層次,象征修行者持戒、禅定與智慧的供養。道教儀式中,拈香則與通神、祈福相關,需按特定方位和次數進行。
文學與民俗應用
清代小說《紅樓夢》第五十三回描述賈府祭祀場景時提到“拈香行禮”,體現其在傳統祭祀中的規範性。民俗研究顯示,閩南地區“拈香”亦指代信衆參與廟會時敬獻香火的行為,如《中國民俗文化大觀》收錄的潮汕地區“拜老爺”習俗。
語義延伸
現代漢語中,“拈香”可隱喻對先賢或文化的追思。例如,文史學者在祭孔大典中“為往聖拈香”,表達對傳統文化的尊崇,此類用法見于《中華傳統文化關鍵詞解讀》。
“拈香”是一個宗教禮儀相關的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一、基本釋義 指用手指撮取香料或香支焚燒,表達對神佛的敬奉。該詞最早見于佛教典籍,後擴展為泛指各類宗教祭祀活動中的焚香儀式。如《祖庭事苑》記載“釋氏作佛事,未嘗不以拈香為先”,元代《西廂記》也有“請夫人、小姐拈香”的描述。
二、宗教内涵
三、儀式規範
四、文化延伸 宋元時期,官吏參拜寺廟也被稱作“拈香”,後逐漸泛化為民間祭祖、祈福等活動的代稱。現代語境中,該詞仍保留莊重色彩,常見于傳統節慶或宗教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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