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称授予民众为公家放牧的场地。后泛指牧场。《周礼·地官·载师》:“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 孙诒让 正义:“ 江永 曰:牛田、牧田,兼用先、后 郑 之説,皆是授民以田,而为公家畜牧。” 唐 储光羲 《牧童词》:“不言牧田远,不道牧陂深。” 明 丘濬 《大学衍义补·牧马之政上》:“古人养马,处处皆有牧田,即今之草场也。”
“牧田”属于复合词,由“牧”与“田”两个语素构成。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体系分析,“牧”本义为放养牲畜,《说文解字》释作“养牛人也”,引申为畜牧场所;“田”指耕作土地,《释名》解为“填也,五稼填满其中也”。二者组合后,“牧田”在汉语史中主要呈现三重含义:
畜牧用地:特指古代官府划定的牲畜放牧区。《周礼·地官》载“牧田任远郊之地”,郑玄注称“牧田,畜牧者之家所受田也”,说明该词曾作为土地制度术语,指代国家分配的畜牧业专用土地。
农牧兼作区:在《齐民要术》等农学典籍中,该词可指代实施轮作制的复合生产区域,即“春种禾,秋刈牧”的农牧交替用地,体现古代循环农业智慧。
现代语义拓展:当代《现代汉语分类词典》将其归入“土地类型”类别,指适宜发展畜牧业且具备耕作潜力的土地资源。此类土地多分布于半干旱草原与农耕区过渡地带。
该词在《中国农业百科全书》中被标注为历史地理学术语,现代使用频率较低,多见于古籍研究及农业史领域。
“牧田”是一个具有历史渊源的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如下:
“牧田”指古代官方授予民众用于公共放牧的场地,后逐渐泛指牧场或畜牧用地。这一概念最早见于《周礼·地官·载师》,其中提到“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表明牧田是周代土地制度的一部分。
唐代储光羲《牧童词》中“不言牧田远”一句,直接反映了牧田作为牧场的历史场景。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查阅《周礼》原文或历史土地制度研究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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