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以五尺为一墨,二墨为一丈。《国语·周语下》:“夫目之察度也,不过步武尺寸之间;其察色也,不过墨丈寻常之间。” 韦昭 注:“五尺为墨,倍墨为丈。”
墨丈是古代汉语中的复合计量单位,由“墨”和“丈”两个单字组合而成,其含义需结合历史语境分析。根据《汉语大词典》记载,“墨”在先秦时期特指五尺(约合1.65米),而“丈”作为十尺(约3.3米)的基本长度单位,二者连用构成“五尺一丈”的固定比例关系。
该词最早见于《礼记·祭义》:“古者深衣盖有制度……袂圜以应规,曲袷如矩以应方,负绳及踝以应直,下齐如权衡以应平。故规者,行举手以为容,古之君子必佩玉……五尺为墨,倍墨为丈。”此处“墨丈”作为礼制服饰的尺寸标准,体现了古代礼法对器物规格的严格要求。
在工程营造领域,《考工记》记载“匠人建国,水地以县,置槷以县,眡以景。为规,识日出之景与日入之景。昼参诸日中之景,夜考之极星,以正朝夕。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其中“墨丈寻常”并称,郑玄注曰:“五尺为墨,倍墨为丈”,说明其作为基础度量在都城规划中的基准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该词属于专业术语范畴,现代《现代汉语词典》未单独收录,但在研究先秦文献时仍具重要参考价值。相关考证可参见中华书局《周礼注疏》(https://www.zhbc.com.cn/)及上海古籍出版社《礼记集解》(http://www.guji.com.cn/)等权威注本。
“墨丈”是古代中国的长度单位,其含义可从以下方面解释:
基本定义
根据《国语·周语下》记载,古代以五尺为一「墨」,二墨(即十尺)为一「丈」。例如韦昭在注释中明确提到“五尺为墨,倍墨为丈”,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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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墨 = 5,尺
1,丈 = 2,墨 = 10,尺
$$
文献出处与用法
该词最早见于《国语》,原文为“其察色也,不过墨丈寻常之间”,意指目力观察颜色的范围有限,仅在短距离内有效。这里的“墨丈”与“寻常”(八尺为寻,二寻为常)并列,共同构成成语「墨丈寻常」,比喻较短的跨度。
与现代单位的差异
需注意,古代的“尺”与现代标准不同。例如周代一尺约19.9厘米,因此一墨约为1米,一丈约2米。而现代1丈≈3.33米(10市尺),两者不可直接等同。
延伸语境
在《论语》《汉书》等文献中,“仞”(约合7-8尺)常与“墨”“丈”同时出现,用于描述城墙、山高等较大尺度,而“墨丈”多用于日常或较短距离的表述。
总结来说,“墨丈”是古代小范围测量单位,既用于实际计量,也衍生出比喻短距离的文学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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