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以五尺為一墨,二墨為一丈。《國語·周語下》:“夫目之察度也,不過步武尺寸之間;其察色也,不過墨丈尋常之間。” 韋昭 注:“五尺為墨,倍墨為丈。”
墨丈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計量單位,由“墨”和“丈”兩個單字組合而成,其含義需結合曆史語境分析。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墨”在先秦時期特指五尺(約合1.65米),而“丈”作為十尺(約3.3米)的基本長度單位,二者連用構成“五尺一丈”的固定比例關系。
該詞最早見于《禮記·祭義》:“古者深衣蓋有制度……袂圜以應規,曲袷如矩以應方,負繩及踝以應直,下齊如權衡以應平。故規者,行舉手以為容,古之君子必佩玉……五尺為墨,倍墨為丈。”此處“墨丈”作為禮制服飾的尺寸标準,體現了古代禮法對器物規格的嚴格要求。
在工程營造領域,《考工記》記載“匠人建國,水地以縣,置槷以縣,眡以景。為規,識日出之景與日入之景。晝參諸日中之景,夜考之極星,以正朝夕。匠人營國,方九裡,旁三門,國中九經九緯,經塗九軌,左祖右社,面朝後市,市朝一夫。”其中“墨丈尋常”并稱,鄭玄注曰:“五尺為墨,倍墨為丈”,說明其作為基礎度量在都城規劃中的基準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該詞屬于專業術語範疇,現代《現代漢語詞典》未單獨收錄,但在研究先秦文獻時仍具重要參考價值。相關考證可參見中華書局《周禮注疏》(https://www.zhbc.com.cn/)及上海古籍出版社《禮記集解》(http://www.guji.com.cn/)等權威注本。
“墨丈”是古代中國的長度單位,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解釋:
基本定義
根據《國語·周語下》記載,古代以五尺為一「墨」,二墨(即十尺)為一「丈」。例如韋昭在注釋中明确提到“五尺為墨,倍墨為丈”,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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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墨 = 5,尺
1,丈 = 2,墨 = 10,尺
$$
文獻出處與用法
該詞最早見于《國語》,原文為“其察色也,不過墨丈尋常之間”,意指目力觀察顔色的範圍有限,僅在短距離内有效。這裡的“墨丈”與“尋常”(八尺為尋,二尋為常)并列,共同構成成語「墨丈尋常」,比喻較短的跨度。
與現代單位的差異
需注意,古代的“尺”與現代标準不同。例如周代一尺約19.9厘米,因此一墨約為1米,一丈約2米。而現代1丈≈3.33米(10市尺),兩者不可直接等同。
延伸語境
在《論語》《漢書》等文獻中,“仞”(約合7-8尺)常與“墨”“丈”同時出現,用于描述城牆、山高等較大尺度,而“墨丈”多用于日常或較短距離的表述。
總結來說,“墨丈”是古代小範圍測量單位,既用于實際計量,也衍生出比喻短距離的文學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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