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woman in ancient China who was given a title or rank by the emperor] 古时被赐予封号的妇女,一般为官员的母亲、妻子
封建时代受封号的妇人。在宫廷中则妃嫔等称为内命妇,在宫廷外则臣下之母妻称为外命妇。《礼记·礼器》:“卿大夫从君,命妇从夫人。” 唐 陈鸿 《长恨歌传》:“每岁十月,驾幸 华清宫 ,内外命妇,熠燿景从。” 宋 王栐 《燕翼诒谋录》卷二:“非命妇,不得以金为首饰。” 王闿运 《严通政庶母任氏寿颂》:“貤封五品,列为命妇。”
命妇是中国古代礼制中的特定女性群体,指因丈夫或子嗣的官职而获得朝廷封号的贵族妇女。其制度源于周代“外命妇”体系,《礼记·丧大记》记载“大夫命妇髽于室”,表明早期命妇与丧服礼仪相关联。至唐代形成完整品秩,《唐六典》明确将命妇分为“国夫人”“郡夫人”“县君”等七等,对应官员的不同品级。
该制度在宋元时期进一步发展,明代《大明会典》规定命妇可享有“冠服、车舆、仪仗”等特权,清代《钦定大清通礼》细化封赠程序,要求五品以上官员妻母经吏部奏请方可获封。命妇的社会功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作为家族荣誉象征,《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列侯之妻称夫人”;二是参与国家祭祀,《宋史·礼志》记录命妇需定期入宫朝贺;三是享有司法特权,据《唐律疏议》卷二十二,命妇犯罪可“减赎论处”。
在文化层面,命妇制度影响了古代女性教育,《女诫》《内训》等女教典籍均以命妇为典范。该称谓常见于古典文献,如《红楼梦》十三回描写贾府“诰命往来不绝”,反映其社会交际功能。现代汉语中,“命妇”一词主要用于历史研究领域,成为考察古代性别制度与官僚体系关联性的重要切入点。
“命妇”是古代中国对受封女性的统称,其含义和演变可归纳如下:
指受朝廷封号的妇女,特指官员的母亲或妻子,需具备贤良品德与持家能力。该词通过“命”(封号)与“妇”(女性)组合,强调女性通过家族男性成员获得官方认可的社会地位。
该制度体现了古代“夫贵妻荣”的伦理观念,女性通过男性亲属的功绩获得身份,成为维系家族与皇权关系的特殊纽带。
(注:如需查看具体古籍原文或制度细节,可参考《礼记·礼器》《唐六典》等文献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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