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受责备。《周书·贺若敦传》:“ 太祖 大悦,诸将因得免责。”
免责指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即在存在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因符合法定条件而部分或全部免除实际责任的承担。以下是具体解析:
法律语境下的免责
以存在法律责任为前提,通过法定条件或约定条款实现责任豁免。例如合同中的免责条款需双方协商,且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人身伤害免责无效)。
与“无责任”的区别
免责是对已有责任的豁免(如因自首减轻处罚),而无责任指行为本身不构成违法(如正当防卫)。
法定免责情形
司法程序免责
免责条款的无效情形
合理范围
免责条款需明示且符合公平原则,不得加重对方义务或排除主要权利。
免责是法律责任的“有条件豁免”,其效力受法律严格约束。具体适用需结合法定情形或有效约定,避免滥用导致条款无效。
免责是一个动词,意思是免除责任或不对某事负责。它由“免”和“责”两个部分组成。
部首:免(八) 责(贝)
笔画:免(6画) 责(8画)
来源:免责一词最早出现在《例言》中,表示免除责罚。
繁体:免責(免部首变为貝部首)
古时候汉字写法:免采用了“黽”字作声符,责是左部旁字。古代免责的写法与现在相同。
例句:他签署了一份免责协议,以保护自己免受任何法律责任。
组词:
免责协议
免责声明
免责条款
免责事故
免责条件
近义词:
豁免
解除责任
免去责任
反义词:
负责
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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