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闾门两侧之堂,为乡里教化之所。《诗·周颂·丝衣》“自堂徂基” 毛 传:“基,门塾之基。” 陆德明 释文:“塾,音孰,门侧堂也。” 宋 陈祥道 《礼书·塾》:“盖古者合二十五家而为之门塾,坐父师、少师於此,所以教之学也;坐里胥、邻长於此,所以教之耕也。”
(2).家塾。旧时家庭延师授课的地方。
门塾是中国传统教育体系中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场所,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四方面阐释:
一、基本定义与结构 门塾指古代设立于家族、宗族或村落入口处的私学教育机构。《汉语大词典》(第2版,商务印书馆,2012年)明确释义为“设于里门旁的学校”,其建筑常与门厅、祠堂相连,形成「前塾后堂」的格局,兼具教学与礼仪功能。
二、历史源流与功能演变 据《中国古代教育制度史料》(中华书局,2018年)记载,门塾制度可追溯至周代,《礼记·学记》所述“家有塾”即为其雏形。汉代郑玄注《周礼》时强调“门侧之堂谓之塾”,说明其最初兼具门卫房舍与启蒙教育的双重属性。至明清时期,门塾发展为普及基础教育的核心场所,承担蒙学识字、伦理教化等职能。
三、社会文化意义 《中国教育通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指出,门塾作为「最基层教育单位」,具有三大社会功能:
四、建筑特征与现存实例 参照《中国古建筑辞典》(文物出版社,2014年)的规范描述,典型门塾建筑包含:
该词在文献中的使用可见于《汉书·食货志》“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邻长坐于左塾”等记载,印证其作为基层教育场所的历史定位。
“门塾”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历史背景、功能定位等方面综合理解,具体解释如下:
乡里教化场所
指古代闾门(里巷大门)两侧的堂屋,是地方进行道德教化和礼仪学习的公共空间。例如《诗经》毛传提到“门塾之基”,宋代文献也记载“二十五家设门塾”,由父师、里胥在此教授学问与农事。
家庭私塾
旧时指家庭内设立的教育场所,即延请教师在自家授课。例如“他小时曾在门塾读书”中的用法。
现代语境中,“门塾”多用于文学或历史叙述,指代传统私塾或学术环境。例如:“他幼年受教于门塾,熟读四书五经。”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记载(如《诗经》《礼书》),中的古籍引文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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