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案的意思、纠案的详细解释
纠案的解释
亦作“ 纠按 ”。弹劾审察。《后汉书·侯霸传》:“﹝ 侯霸 ﹞再迁为执法刺姦,纠案埶位者,无所疑惮。”《后汉书·蔡茂传》:“时 阴氏 宾客在郡界多犯吏禁, 茂 輒纠案,无所迴避。”《资治通鉴·齐武帝永明二年》:“仍分命使者,纠按守宰之贪者。”
词语分解
- 纠的解释 纠 (糾) ū 缠绕:纠缠。纠纷。 矫正:纠偏。纠正。 集合(含贬义):纠合。 笔画数:; 部首:纟; 笔顺编号:
- 案的解释 案 à 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案子。案板。书案。条案。拍案而起。 提出计划、方法和建议的文件或记录:档案。备案。议案。提案。方案。有案可查。案卷。案牍。 事件,特指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
专业解析
“纠案”的汉语词典释义
“纠案”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主要出现在历史文献或特定语境中。其核心含义指举发、查核罪行并进行审理或处理,强调对不法行为的揭露与追究。具体释义可从字源和用法两个层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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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分解:
- 纠(jiū): 本义为缠绕,引申为督察、检举、矫正。如《周礼·天官·大宰》有“以纠万民”之职。
- 案(àn): 本义为木制的托盘,引申为考查、查办、审理。如官府文书称“案卷”,审理案件称“断案”。
- 因此,“纠”与“案”结合,意为通过检举揭发来查办(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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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释义:
- 举发并查办罪行。 指对违法或失职行为进行揭发、调查和审理的过程。这是“纠案”最核心、最常见的含义。
- 弹劾审理。 特指古代监察官员对官吏的过失或罪行进行检举和审查。例如,《新唐书·百官志》记载御史有“纠案百僚”之责。
- 查核处理。 在更广义上,也可指对事务、问题进行核查与处置。
古籍例证:
- 举发查办罪行:
- 《后汉书·蔡邕传》:“(程璜)遂纠案其罪,邕上书自陈。” (程璜于是举发查办蔡邕的罪行,蔡邕上书为自己辩解。)
- 《唐律疏议·名例》:“诸监临主司知所部有犯法,不举劾者,减罪人罪三等。纠案之官,减二等。” (负有监察职责的主管官员知道下属有犯法行为而不检举弹劾的,按犯人所犯之罪减三等处罚。负责举发查办的官员,减二等处罚。)
- 弹劾审理(官吏):
- 《新唐书·李峤传》:“稍迁给事中,会来俊臣纠案狄仁杰等狱,峤复验,申其枉。” (李峤逐渐升任给事中,恰逢来俊臣弹劾审理狄仁杰等人的案件,李峤重新查验,申明了他们的冤屈。)
- 《宋史·职官志四》:“御史台……掌纠案官邪,肃正纲纪。” (御史台…负责弹劾审理官员的奸邪行为,肃正朝廷纲纪。)
现代延伸与使用:
在现代汉语中,“纠案”一词已非常罕见,其含义多被“检举”、“查处”、“查办”、“审理”、“弹劾”等更常用的词语所替代。它主要出现在研究古代法制史、官制史或引用古籍的语境中。
“纠案”是一个具有司法和监察色彩的文言词汇,核心意义在于揭露、查证并处理(罪行或过失),尤其指古代对官吏不法行为的检举与审理。理解该词需结合古代司法制度和监察体系背景。
参考来源:
- 《后汉书·蔡邕传》 (见于中华书局点校本《后汉书》)
- 《唐律疏议·名例》 (见于中华书局点校本《唐律疏议》)
- 《新唐书·李峤传》 (见于中华书局点校本《新唐书》)
- 《宋史·职官志四》 (见于中华书局点校本《宋史》)
网络扩展解释
“纠案”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来源进行解释:
一、基本含义
“纠案”由“纠”(纠正、督察)和“案”(案件、审查)组成,核心含义为弹劾审察或纠正错误。在古籍中常写作“纠按”,两者通用。
二、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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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劾与监察
指对权贵或官员的违法行为进行审查和弹劾。例如《后汉书·侯霸传》记载:“纠案埶位者,无所疑惮”,意为对有权势者进行无畏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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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处理与纠正
亦可引申为对一般案件的调查和错误行为的纠正,如《资治通鉴》提到“纠按守宰之贪者”,即审查贪腐官员。
三、使用场景
- 历史司法语境:多用于描述古代监察机构对官员的监督,如汉代执法刺奸的职责。
- 现代引申用法:可比喻对错误行为的严格纠正,例如“地方官员纠案不力”等表述。
四、例句参考
“东省诸道府州县官员……所有民刑纠案乃及地方治安、赈恤灾民、河防漕运诸事,凡差使在职,勿以省垣人事有所更张有所轻慢。”
(此例展示了“纠案”在公文中的实际应用,强调对各类事务的审查职责。)
五、补充说明
该词无特定故事起源,但在《后汉书》《资治通鉴》等史书中高频出现,体现其在古代政治制度中的重要性。需注意其与现代“纠错”“审查”等词的语义关联及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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