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便宜从事 ”。
"便宜施行"(读音:biàn yí shī xíng)是源自古代汉语的固定词组,现多用于法律或公文语境,其核心含义指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置,无需拘泥于既定程序或条文,以达成合理有效的执行结果。以下是具体解析:
此处“便”指便利、适宜,“宜”指恰当、合理,合指因时因地制宜的变通权宜,与现代口语中表示低价的“便宜”(pián yi)读音及含义均不同。
指实施、执行某项事务或决策。
该词强调在特定情境下,执行者被赋予自主裁量权,可不严格遵循常规流程,而是依据具体情势采取最直接有效的行动,以实现政策目标或解决实际问题。例如《史记·萧相国世家》载:“即不及奏上,辄以便宜施行”,意为遇紧急情况时,可先灵活处置再补报朝廷。
“数条汉兴以来国家便宜行事……奏请施行。” 此例体现“便宜行事”与“施行”的关联性,指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政策并执行。
“又裁节邮传冗费。士大夫出其境率不得供顿,由是怨颇兴。皆言其迂阔不达政体,而独主锐意兴革,请托不行,所属惮之,豪强屏息。而权贵亦不便,遂中以危法,谪兴国州判官。至则履亩定税,便宜行事,民甚德之。” 此处“便宜行事”凸显灵活施政以利民。
该词现今多用于法律授权条款,如规定特殊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便宜施行”,即在法定框架内行使自由裁量权。例如某些应急法规允许执法者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扩大,无需逐级审批。
(注:因古籍原文无直接网络链接,此处标注纸质权威出版物来源,符合学术引用规范。)
“便宜施行”是一个汉语成语,以下是详细解释:
指根据实际情况,无需事先请示,可自行斟酌处理事务。强调灵活变通,不拘泥于条文规定。
该成语多用于形容古代官员或将领的临时决断权,现代语境中较少使用,常见于历史文献或学术讨论,强调因地制宜的决策能力。
注:读音为biàn yí shī xíng(部分资料注音差异,以权威词典为准)。
拜斗百索暴子悲唶尘缁捶策炊金馔玉窜匿毳殿单行綫刀剪动力杜梨二篆饭曲分次凤眼浮盐缟綦冠胄狠切合权画到胡簶活套头裌袄謇慠交派极处嶻嵯脊髓灰质炎令颜吏士镂绘马足馁荏牛栏槃固侯帊首任车僧迦梨审期石卵鼠苗说堂碎蚁岁聿其莫田産铁骢团量图计伪说五百五花杀马无了根蒂像胎相维闲钱娴适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