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fight hand to hand]∶雙方搏鬥
(2) [make an obeisance by cupping one hand in the other before one’s chest]∶拱手
(3) [arm in arm]∶手挽手
交手東行
(1).攜手。《楚辭·九歌·河伯》:“子交手兮東行,送美人兮南浦。” 朱熹 注:“交手者,古人将别,則相執手,以見不忍相遠之意。”《南史·李安人傳》:“ 安人 少時貧,有一人從門過,相之,曰:‘君後當大富貴,與天子交手共戲。’”
(2).拱手。形容恭敬,恭順。《漢書·燕剌王劉旦傳》:“前 高後 時,僞立子 弘 為皇帝,諸侯交手事之八年。” 顔師古 注:“交手,謂拱手也。”《新唐書·尉遲敬德傳》:“大王即不聽,請從此亡,不能交手蒙戮。”
(3).交戰;搏鬥。《宋書·殷琰傳》:“賊至不擊,復欲何待?且統軍在後,政三二裡間,比吾交手,何憂不至。”《金史·白華傳》:“行省當領軍出 關 宿 華陰 界,次日及 華陰 ,次日及 華州 ,略與 渭 北軍交手。” 周立波 《暴風驟雨》第一部六:“他跟老虎一交手,兩邊打得氣乎乎,老虎看看要敗了,連忙說:‘停一停。’”
“交手”在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其核心詞義源于動作與互動的結合。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交手”指雙方以肢體接觸的方式進行對抗或較量,例如“兩人在擂台上交手”。這一行為常見于武術、競技體育等場景,強調直接的身體互動與技巧比拼。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交手”由“交”(相互)和“手”(肢體動作)組合而成,最早可追溯至古代文獻中描述武藝較量的記載。《漢語大詞典》指出,該詞在唐代已用于描述武士比武場景,如“兩軍陣前,勇士交手”,體現其作為軍事術語的曆史淵源。
在現當代用法中,“交手”延伸出比喻義,泛指各類競争或對抗關系。例如商業領域“兩家企業多次交手争奪市場份額”,此用法被《商務漢語詞典》收錄為常用商業術語。語言學專家王力在《古漢語常用字字典》中特别強調,該詞的引申使用需結合具體語境,避免語義混淆。
相關詞組包含“正面交手”“交手回合”等,近義詞有“較量”“對陣”,反義詞則為“避戰”“休戰”。在語法功能上,該詞多作謂語使用,如“他們已交手三次”,符合《現代漢語語法研究》對動作動詞的歸類标準。
“交手”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現代語境下,“交手”主要指實際對抗,而古代含義多與禮儀、情感相關。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意義。如需更多例句或文獻出處,可參考、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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