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商颂·殷武》:“不僭不滥,不敢怠遑。” 毛 传:“赏不僭,刑不滥也。”后因以“僭滥”谓赏罚失当,过而无度。 晋 葛洪 《抱朴子·君道》:“明检齐以杜僭滥,详直枉以违晦吝。”《隋书·经籍志二》:“然则刑书之作久矣。盖藏於官府,惧人之知争端,而轻於犯。及其末也,肆情越法,刑罚僭滥。” 明 沉德符 《野获编·台省·御史与边功》:“边功,自将帅而外,止当及督抚司道。若归功兵部、兵科,以及阁臣,已为僭滥,犹曰发踪调度之功也。”
"僭滥"是由"僭"与"滥"组成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向超越本分、不合规范的越权行为。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该词特指下级逾越礼制规范,做出超出自身职权的行为。从词源学角度分析:"僭"字本义为超越身份行事,《说文解字》释作"假也",段玉裁注"以下儗上,僭之本义也";"滥"字原指水满溢出,《广韵》训为"泛滥",引申为行为失控、失去节制。
在具体使用中,"僭滥"常形容古代官员逾越礼制规格的行为,如《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记载的"器服僭滥",即指使用超出身份等级的器物服饰。该词也适用于现代组织管理语境,描述下级人员擅自越权决策的违规现象。需要注意的是,此词属于书面语体,多用于政论文章或历史研究领域。
古典文献中,《左传·昭公二十六年》"侵欲无厌,规求无度,贯渎鬼神,慢弃刑法,倍奸齐盟,傲很威仪,矫诬先王"的记载,虽未直接使用"僭滥"一词,但所述内容恰是该词所指的越权妄为现象。当代语言实践中,《人民日报》时评曾以"严防权力僭滥"警示公职人员恪守职责边界。
“僭滥”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jiàn làn,其含义可从古典文献和现代用法两方面解析:
本义溯源
该词最早出自《诗经·商颂·殷武》的“不僭不滥,不敢怠遑”,后由毛传注解为“赏不僭,刑不滥也”,原指赏罚应适度,不可过度僭越(赏赐不过分)或滥用(刑罚不过度)。因此,“僭滥”最初表示赏罚失当、超越合理限度。
字义拆解
现代用法
在当代语境中,“僭滥”多用于批评职权或行为的过度扩张,例如:“某些部门权力僭滥,导致管理混乱。”其核心内涵仍围绕“超越合理边界”和“失去节制”展开。
这一词汇既有历史文献的深厚背景,又具备对现代越权行为的警示意义,使用时需结合具体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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