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商颂·殷武》:“不僭不滥,不敢怠遑。” 毛 传:“赏不僭,刑不滥也。”后因以“僭滥”谓赏罚失当,过而无度。 晋 葛洪 《抱朴子·君道》:“明检齐以杜僭滥,详直枉以违晦吝。”《隋书·经籍志二》:“然则刑书之作久矣。盖藏於官府,惧人之知争端,而轻於犯。及其末也,肆情越法,刑罚僭滥。” 明 沉德符 《野获编·台省·御史与边功》:“边功,自将帅而外,止当及督抚司道。若归功兵部、兵科,以及阁臣,已为僭滥,犹曰发踪调度之功也。”
“僭滥”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jiàn làn,其含义可从古典文献和现代用法两方面解析:
本义溯源
该词最早出自《诗经·商颂·殷武》的“不僭不滥,不敢怠遑”,后由毛传注解为“赏不僭,刑不滥也”,原指赏罚应适度,不可过度僭越(赏赐不过分)或滥用(刑罚不过度)。因此,“僭滥”最初表示赏罚失当、超越合理限度。
字义拆解
现代用法
在当代语境中,“僭滥”多用于批评职权或行为的过度扩张,例如:“某些部门权力僭滥,导致管理混乱。”其核心内涵仍围绕“超越合理边界”和“失去节制”展开。
这一词汇既有历史文献的深厚背景,又具备对现代越权行为的警示意义,使用时需结合具体语境。
《僭滥》是一个汉语词汇,通常指某些人或组织超越自己的权力或地位,越过规定的界限,擅自进行某种行为。
《僭滥》的部首是《亻》和《心》,共有17个笔画。
《僭滥》一词最早出现在《晋书》中,形容晋懿宗之后,晋室君主相继禅让给诸葛子瑜(元帝)、莫须有(海西王)等,被认为是权力的过度使用和非法继承。
《僭滥》的繁体字是「僭濫」。
在古代,「僭滥」有不同的写法,如「僣幱」、「僣暕」等,但现代常见的写法仍为「僭滥」。
1. 他以管理者的身份,却进行了诸多超越职权的行为,被批评为“僭滥行为”。
2. 组织的权力应该受到约束,不能任由个人任意“僭滥”。
1. 僭越:越过规定的界限,超出自己的地位或权力。
2. 滥用:过度地使用或利用,超过应有的界限。
3. 侵占:非法地占有或霸占他人的财物、土地等。
4. 歪曲:故意篡改或改变事物的真相或原意。
近义词有:独断、专横、专制、跋扈。这些词语都形容人或组织滥用权力,超越规定的界限。
反义词有:守法、约束、守规矩。这些词语表示遵循法律和规定,不擅自超越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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