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商頌·殷武》:“不僭不濫,不敢怠遑。” 毛 傳:“賞不僭,刑不濫也。”後因以“僭濫”謂賞罰失當,過而無度。 晉 葛洪 《抱樸子·君道》:“明檢齊以杜僭濫,詳直枉以違晦吝。”《隋書·經籍志二》:“然則刑書之作久矣。蓋藏於官府,懼人之知争端,而輕於犯。及其末也,肆情越法,刑罰僭濫。”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台省·禦史與邊功》:“邊功,自将帥而外,止當及督撫司道。若歸功兵部、兵科,以及閣臣,已為僭濫,猶曰發蹤調度之功也。”
"僭濫"是由"僭"與"濫"組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向超越本分、不合規範的越權行為。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該詞特指下級逾越禮制規範,做出超出自身職權的行為。從詞源學角度分析:"僭"字本義為超越身份行事,《說文解字》釋作"假也",段玉裁注"以下儗上,僭之本義也";"濫"字原指水滿溢出,《廣韻》訓為"泛濫",引申為行為失控、失去節制。
在具體使用中,"僭濫"常形容古代官員逾越禮制規格的行為,如《現代漢語規範詞典》記載的"器服僭濫",即指使用超出身份等級的器物服飾。該詞也適用于現代組織管理語境,描述下級人員擅自越權決策的違規現象。需要注意的是,此詞屬于書面語體,多用于政論文章或曆史研究領域。
古典文獻中,《左傳·昭公二十六年》"侵欲無厭,規求無度,貫渎鬼神,慢棄刑法,倍奸齊盟,傲很威儀,矯誣先王"的記載,雖未直接使用"僭濫"一詞,但所述内容恰是該詞所指的越權妄為現象。當代語言實踐中,《人民日報》時評曾以"嚴防權力僭濫"警示公職人員恪守職責邊界。
“僭濫”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為jiàn làn,其含義可從古典文獻和現代用法兩方面解析:
本義溯源
該詞最早出自《詩經·商頌·殷武》的“不僭不濫,不敢怠遑”,後由毛傳注解為“賞不僭,刑不濫也”,原指賞罰應適度,不可過度僭越(賞賜不過分)或濫用(刑罰不過度)。因此,“僭濫”最初表示賞罰失當、超越合理限度。
字義拆解
現代用法
在當代語境中,“僭濫”多用于批評職權或行為的過度擴張,例如:“某些部門權力僭濫,導緻管理混亂。”其核心内涵仍圍繞“超越合理邊界”和“失去節制”展開。
這一詞彙既有曆史文獻的深厚背景,又具備對現代越權行為的警示意義,使用時需結合具體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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