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诸侯为己所立的祀社神之所。《礼记·祭法》:“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 孔颖达 疏:“其诸侯国社亦在公宫之右,侯社在藉田。”
侯社是古代祭祀文化中的专有名词,指代诸侯国为祭祀土地神设立的祭坛。根据《周礼·地官·大司徒》记载,诸侯国依礼制设立社稷时,"侯社"特指诸侯为境内土地神单独设立的祭祀场所,与天子设立的"王社"形成等级区分。《礼记·祭法》郑玄注进一步说明,侯社选址需符合"左宗庙右社稷"的礼制布局,其形制规格低于天子社稷,但高于民间里社。
从功能上看,侯社承载三重文化内涵:其一作为农业祭祀场所,春祈秋报时由诸侯主祭;其二象征地方政权合法性,《白虎通义·社稷》载"诸侯有社,示有土也";其三承担教化功能,《汉书·郊祀志》记载通过社祭活动"教民美报焉"。历代注疏家如孔颖达在《五经正义》中强调,侯社与太社的区别在于"太社为天下,侯社为一国"。
现代辞书释义主要参考两类文献:《汉语大词典》定义为"诸侯所祭的社坛";《故训汇纂》引清人孙诒让《周礼正义》"侯社谓诸侯自立之社"。考古发现方面,陕西凤翔秦雍城遗址出土的战国社稷遗迹,为理解侯社形制提供了实物佐证。
“侯社”是古代礼制中的专有名词,其含义和背景如下:
侯社指诸侯为自己设立的祭祀社神(土地神)的场所,与为百姓设立的“国社”相对应。这一制度源自《礼记·祭法》的记载:“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
设立目的
诸侯通过设立侯社,表达对土地的崇敬,同时强化自身统治的合法性。社神祭祀是古代农业社会的重要仪式,象征对领土和权力的掌控。
地理位置
根据孔颖达的注解,国社通常位于诸侯公宫的右侧,而侯社则设在“藉田”(古代天子或诸侯亲耕的田地)附近,体现农事与祭祀的关联。
主要记载见于《礼记·祭法》,后世注疏如孔颖达的《礼记正义》进一步明确了其位置和功能。
如需了解更详细的古代祭祀制度或相关礼制,可参考《礼记》原文或汉代以来的经学注疏。
按觞谙闲百足谤怒暴悖八音匣变辞跛踬晨曜迟次存取大拇指地界短褐不完蜚狐口凤姿愤媿黼藻隔顿馆授故秩何尝黄坂胡氛回电回光镜活鱍鱍鬋发寄泊惊慌无措寄与连冬恋土莲子李益疾露牀洛下缦缦拈筹逆种扒灰签声千箱启祷起泡觠局戎政三条杉篙施靡疏简思辨所如踏芳跎背危睇微澌嗡鼻武当山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