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少数民族的一种简易乐器。《阿诗玛》诗之一:“破竹成四块,划竹成八片,多好的竹子呀,拿来做口弦。”注:“口弦是一种长两寸宽五分,中间雕出一小齿的竹片,两端拴有棉线,利用中间小齿的弹动及口形变化,可以弹出不同的声音。由于它所发出的声音与撒尼语言比较接近, 撒尼 姑娘便把它作为谈情说爱的工具,用它代替语言传达感情。” 云南 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娥并与桑洛》:“手指象竹笋,声音象口弦,她会说会讲,她的名字叫 娥并 。”
口弦,又称“口簧”“响篾”,是中国古代“八音”分类中“金”属乐器的一种特殊变体,也是多民族共享的口传乐器。其核心含义指一种以口腔为共鸣腔、通过手指拨动簧片振动发声的微型乐器,兼具音乐功能与文化象征意义。以下是详细释义:
口弦通常由金属(铜、银)或竹片制成,主体为带簧舌的片状框架。演奏时,左手持乐器框架贴近唇齿,右手食指拨动簧舌,通过口腔形状变化(如舌位、气流)调节音高与音色,发出清脆悠扬的泛音旋律。其名称中的“弦”并非指弦线,而是源于振动发声的簧舌,形似微缩的弦振动原理。
在彝族、纳西族、傣族等少数民族中,口弦是青年男女传情达意的媒介,曲调常模拟自然声响(如蝉鸣、山风),传递隐秘情感。如彝族谚语“口弦会说话,月琴会唱歌”,强调其拟声表意的社会功能。
部分民族在祭祀、祈福仪式中使用口弦,认为其声音可通神灵。例如云南怒族“乃哟”仪式中,口弦乐音象征与祖先的灵魂对话。
除中国西南地区外,口弦亦见于东北赫哲族(称“空康吉”)、台湾高山族(称“嘴琴”),以及北欧、东南亚等地,体现人类早期音乐文化的共性。
《诗经·君子阳阳》中“左执簧”的记载,可能与早期竹制口弦相关;汉代《说文解字》释“簧”为“笙中簧也”,后引申为薄片振动乐器统称。
彝族口弦技艺于2008年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云南丽江等地建立传习所推广制作与演奏技艺。
参考文献
口弦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民间吹奏乐器,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和民族特色。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口弦又称「口弦琴」「响篾」或「口簧」,是我国少数民族常用的简易乐器。其基本结构为:
通过口腔共鸣与手指动作配合发声:
明代《南诏野史》记载「女弹口琴」,清代《滇南虞衡志》详述其制作工艺。现代诗歌《阿诗玛》亦提及口弦作为爱情信物的用途。
如需了解更多形制演变或具体民族的演奏习俗,可查阅民族音乐学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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