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中的刑罚。《周礼·秋官·大司寇》:“以五刑纠万民,一曰野刑,上功纠力;二曰军刑,上命纠守……五曰国刑,上愿纠暴。”
“军刑”是汉语中具有特定法律内涵的军事术语,指代军队内部依据军法实施的刑罚制度。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阐释:
一、词源与基本定义
“军刑”由“军”(军事、军队)与“刑”(刑罚、惩治)组合构成,最早见于古代兵书典籍,如《司马法》中“军刑严则士卒畏”,意指通过严明的军事法规约束军队行为。现代汉语中,军刑特指国家为维护军队纪律、保障作战效能而设立的强制性法律措施,包括剥夺军衔、禁闭、开除军籍等。
二、法律适用与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规定,军刑适用于现役军人违反国家军事法规的行为,如战时违抗命令、泄露军事秘密等。其特征表现为:以军事审判机关为执行主体,量刑标准严于普通刑法,且优先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三、历史演变与典籍记载
从《唐律疏议·擅兴律》对“擅发兵”的杖刑记载,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对违纪行为的分类处罚,军刑制度随军事文明发展逐步体系化。《武经总要》等兵学著作亦强调“刑赏分明,三军慑服”的治军理念。
权威参考来源
“军刑”是古代军事领域中的专用术语,具体含义及解释如下:
军刑指军中的刑罚,属于古代军队内部为维护纪律、执行军令而设立的惩戒制度。其核心作用是通过刑罚手段规范士兵行为,确保军队秩序。
最早见于《周礼·秋官·大司寇》,原文记载:“以五刑纠万民,一曰野刑,上功纠力;二曰军刑,上命纠守……五曰国刑,上愿纠暴。”此处将军刑列为五刑之一,强调其用于监督军队职责履行。
如需进一步查阅古籍原文或相关研究,可参考《周礼》注疏及军事制度史文献。
案论拔用变脸变色薄幸才学璨璨餈筒二胜封豨修蛇感说憨戏合击圈昏塞活扑剌护坦奸隐静肃禁穴击衣看低愧腼餽岁牢饭碗连环保柳绒吏用镂鸡子洛蜀卖油翁闹火攀隮叛散疲馑匍匐前进敲推请救清夐雀盲眼曲意承迎驱众染爱壤子人间上上人痁鬼圣寿识度世权束手无计熟友四铺子着地送礼讨价还价沓拖铁肠石心晚茶枉长白大武元箱笥纤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