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ign] 在文件、文本上签署姓名
由双方共同具名
(1).谓备列其名。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二》:“长吏精加访择,具名闻奏。” 宋 梅尧臣 《和答韩子华饷子鱼》:“南方海味难具名,子鱼珍美无与并。”
(2).谓署名。 郭孝成 《直隶革命记》:“遂於十一月十二日,由滦军全体军长兵目具名,电告 北京 袁世凯 顺 直 諮议局及 上海 议和代表。” 吴组缃 《山洪》三四:“即使本族具名请保,也未见得有效。”
(3).题名。 鲁迅 《集外集·<痴华鬘>题记》:“其书具名《百句譬喻经》。”
“具名”是一个汉语词语,主要有以下含义和用法:
签署姓名
指在文件、文本等正式材料上签名或署名。例如:“双方共同具名签署协议”。此用法强调身份确认和责任归属,常见于法律文书或正式声明中。
列举名称
古义中也可表示详细列出名称或条目。如宋代梅尧臣的诗句:“南方海味难具名”意为难以逐一列举所有海产品名称。
“具名”兼具“签名”和“列举名称”的双重含义,现代以签署姓名为主要用法。其权威解释可参考汉典、查字典等来源,历史用法则可见于唐宋文献。
《具名》是一个汉字词语,意为事物的名称或称谓。它表达了给事物一个明确可辨认的名称的含义。
《具名》的部首为⺮,总笔画数为11。
《具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汉字演变。根据古代金文和甲骨文的形状,我们可以看到《具名》的形状变化并不大,它一直保持着较为稳定的形式。
在繁体字中,我们可以将《具名》写作「具名」。
在古代,汉字写法有所不同。根据字形的演变,古时候《具名》的写法可能会有所变化。然而,综合考虑汉字演变的历史和《具名》字的形状特点,可以得知其古时候写法与现代写法相似。
具名册、具名道具、造具名著、入具名册等。
名称、称谓、名字。
匿名、不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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