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退隐的打算。 宋 王禹偁 《寄题义门胡氏华林书院》诗:“吾生未有林泉计,空愧妨贤卧直庐。”
"林泉计"是汉语中一个融合自然意象与人文策略的复合词。从词源学角度分析,"林泉"二字最早见于《南史·隐逸传》,指代山林与泉水,象征超脱尘世的自然环境;"计"则表策略或谋略,如《孙子兵法》中"将听吾计"的用法。二者结合后,"林泉计"特指古代文人隐士为追求精神自由而设计的归隐方略,常见于唐宋诗词中表达对宦海沉浮的疏离态度。
该词的核心含义包含三重维度:其一指物理层面的栖居规划,如王维《终南别业》描述的"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般的生活布局;其二喻示精神世界的构建方式,契合庄子"逍遥游"的哲学理念;其三衍生为仕途受挫时的退守策略,苏轼"长恨此身非我有"的慨叹即暗含此意。在词性演变中,明代后逐渐从具体方略扩展为处世智慧的代称。
权威典籍如《汉语大词典》将其界定为"隐逸之策"(引证卷三·林部),《中国隐士文化史》则指出该词承载着"士大夫阶层对自然伦理的价值重构"(第四章)。现代语义学研究中,该词被纳入"生态隐喻"范畴,体现汉语独特的自然哲学编码系统。
“林泉计”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综合解析:
环境与才能的关系
强调人才需要与自然、清净的环境相契合,才能实现价值。例如文人隐士常选择山林隐居,以求心性通达。
退隐意向的引申
宋代王禹偁在《寄题义门胡氏华林书院》中写道:“吾生未有林泉计,空愧妨贤卧直庐”,此处“林泉计”明确指向归隐山林的生活计划。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诗句或历史用例,(宋代王禹偁诗作)及(权威词典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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