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战乱而造成的焚烧破坏等灾害。《宋史·神宗纪二》:“丁酉,詔: 岷州 界经 鬼章 兵燹者赐钱。” 明 无名氏 《鸣凤记·端阳游赏》:“闻兵燹选俊豪, 文华 特命仗旌旄。” 清 薛福成 《应诏陈言疏》:“ 江苏 久遭兵燹,创痍呻吟,元气未復。” ********* 《给一位文学青年的公开状》:“你的故乡连年兵燹,房屋田产都已毁尽。”
兵燹(bīng xiǎn)指战乱造成的焚烧破坏等灾害,属书面语中的历史词汇,现多用于描述战争带来的毁灭性后果。以下从释义、语源、用法三个角度分析:
战争引发的焚烧与破坏
“兵”指兵器、军队,“燹”原指野火,合指战火蔓延造成的焚毁。《汉语大词典》释义为“因战乱而造成的焚烧破坏等灾害”。
例:
《宋史·神宗纪二》:“诏:岷州界经兵燹 者赐钱。”
(战火波及地区的百姓获朝廷抚恤)
引申为战乱灾祸
后扩展泛指战争导致的整体性破坏,如家园焚毁、人口流散等。近义词包括“战祸”“烽火”,但“兵燹”更强调焚烧与废墟意象。
甲骨文“燹”为“豕(野猪)+火”,表焚烧山林驱赶野兽(《字源》,上海辞书出版社)。后专指异常大火,《说文解字注》:“燹,野火也。”
明代《字汇》首将“兵”“燹”合称,清代文献广泛使用,如《清史稿·灾异志》载:“康熙十三年,兴安兵燹,民居尽毁。”
《杭州府志》载咸丰十年太平军攻城:“城中兵燹 尤烈,官廨民庐半成焦土”(中华书局点校本)。
罗竹风《汉语大词典》强调其“战争破坏”的语义核心(上海辞书出版社,1990年卷1,p. 844)。
词汇 | 侧重含义 | 语境差异 |
---|---|---|
兵燹 | 焚烧与物质毁灭 | 历史文献、灾异记载 |
战祸 | 战争导致的苦难 | 口语及文学作品 |
烽火 | 战事信号与冲突 | 诗词意象 |
参考文献:
“兵燹”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bīng xiǎn,具体解释如下:
指因战乱而遭受的焚烧、破坏等灾害。
特指战火带来的焚毁性破坏,如房屋、田产等被毁(、)。
如需进一步了解历史文献中的具体用法,可参考《宋史》或宋代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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