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末 辽 东驻军的饷项;又为筹措这种军饷加派的田赋银。 明 刘若愚 《酌中志·见闻琐事杂记》:“其助 辽 餉,又各进一万两。” 清 魏源 《圣武记》卷十一:“ 明 之末年,加练兵十有八万, 辽 餉、剿餉、练餉,至千有七百餘万,弊亦同之。”
辽饷是明朝万历末年开征的田赋附加税,主要用于辽东地区抵御后金(清)入侵的军费开支。其核心含义与历史背景如下:
定义与性质: 辽饷是明朝政府为应对辽东战事(主要是与后金努尔哈赤的战争)导致的巨额军费压力,而在全国田赋基础上额外加征的专项税收。它属于临时性军费附加税,按田亩征收,是明末著名的“三饷”(辽饷、剿饷、练饷)之一,标志着明王朝财政危机的加深和赋税制度的恶化。
开征背景与时间: 万历四十六年(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誓师反明,攻占抚顺等地,辽东战事骤然升级。为筹措军费,明廷于同年采纳户部尚书李汝华的建议,决定在全国(除贵州等少数地区外)加派田赋,每亩加征银三厘五毫,次年(万历四十七年)又每亩加征三厘五毫,万历四十八年(泰昌元年)再加征二厘。三次加派后,每亩总计加征银九厘,年额约520万两白银,统称为“辽饷”。
征收方式与对象: 辽饷主要按田亩面积征收,本质上是对土地所有者(主要是自耕农和地主)加征的田赋附加税。其征收基础是原有的田赋册籍(鱼鳞图册等),但在执行过程中,因吏治腐败、册籍混乱,负担往往被转嫁或摊派不均,导致“无田者反受其害”的现象。
历史影响与评价:
辽饷是明末特定历史条件下(辽东战事)产生的专项军费附加税,按田亩加征。它虽旨在应对国防危机,但因征收苛重、吏治腐败,最终成为加剧社会矛盾、加速明朝灭亡的重要因素之一,在中国赋税史和明末政治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其本质是封建王朝在统治危机中向底层民众转嫁负担的体现。
参考来源:
辽饷是明末为应对辽东军事需求而加征的田赋税项,其发展与影响如下:
一、定义与背景 辽饷始于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因后金崛起导致辽东军费激增,明廷通过加征田赋筹措军饷。最初每亩加征3.5毫银,后多次上调,至崇祯四年增至每亩1分2厘(约合12毫)。与剿饷、练饷合称“三饷”,成为明末财政重要组成部分。
二、征收过程
三、影响与评价
如需进一步了解辽饷与“三饷”关系或具体年份数据,可查阅、7、10的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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