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以所积财物赏赐于人。《管子·轻重甲》:“故轩冕立於朝,爵禄不随,臣不为忠;中军行战,委予之赏不随,士不死其列陈。” 马非百 新诠:“委,积也;予,赐予也。谓以积蓄之穀或积蓄之财赏赐之也。”
“委予”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以积累的财物赏赐他人”,具体可从以下三方面解析:
基本释义
根据多个权威来源(如查字典、沪江词典),“委予”拼音为wěi yǔ,指将储存或积累的财物用于赏赐。其中“委”意为“积蓄、积累”,“予”即“给予、赐予”。
古籍出处与注解
该词最早见于《管子·轻重甲》:“中军行战,委予之赏不随,士不死其列陈。”学者马非百在《新诠》中注解:“委,积也;予,赐予也。谓以积蓄之穀或积蓄之财赏赐之也。”。此句强调赏赐需有物质基础,否则难以激励士气。
现代应用与衍生含义
现代汉语中,“委予”已极少使用,但在姓名学中被赋予特定寓意,如“委诚求当、取予有节”,形容谦逊节制之德。不过此用法与古义关联较弱,更多是引申解读。
“委予”原为古代政治经济术语,强调以积累的财物实施赏赐,体现物质激励的重要性。如今其含义多保留在文献研究与姓名文化中。
《委予》是一个汉字词语,意为将权力、职务等授予他人。
《委予》的部首是女,形旁是㒶,总计8个笔画。
《委予》是搭配词,由两个汉字组合而成。其中,“委”表示授权、委托,而“予”表示给予、授予。
《委予》的繁体字为「委予」。
在古代,「委予」的写法可能略有差异,但基本意思和现代写法相同。
1. 消防队长委予他权力,让他负责紧急情况的应对。
2. 公司董事会委予他担任执行总监的职务。
委托、委派、授权、委任、授予、赋予。
委托、委任、委派。
收回、夺回、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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