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母,继母。 元 柯丹邱 《荆钗记·亲叙》:“人家晚母休学我忌猜,逼儿改嫁遭毒害。”《二刻拍案惊奇》卷二二:“自别尊颜之后,家父不幸弃世,有个继娶的晚母,在丧中罄捲所有,转回娘家。”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自尽》:“其女子自尽,非晚母无恩,则白璧之有玷乎?”
"晚母"是汉语中较为少见的亲属称谓,其核心含义指代父亲再婚后所娶的妻子,即继母。该词由"晚"(时间顺序靠后)与"母"(母亲角色)复合构成,强调家庭成员关系的时序性特征。《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释义为"父亲续娶的妻子"(商务印书馆,2016),《汉语大词典》则从构词法角度指出"晚"在此语境中特指"后于或迟于原有关系的时间节点"(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3)。
在传统宗法制度中,《礼记·丧服》记载的"继母如母"原则(中华书局,2017),为晚母在家庭伦理中的合法地位提供了礼制依据。现代法律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2条,明确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中国法制出版社,2020),进一步确立了"晚母"在现代亲属关系中的法律定位。
“晚母”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解释,但主流用法更偏向以下定义:
一、基本含义
“晚母”指后母/继母,即父亲再婚后的妻子,并非子女的生母。这一解释在多个权威词典和文献中被明确记载。
二、详细解析
词源与用法
该词源于古代家庭结构,常见于元明清时期的文学作品。例如:
社会背景
古代家庭中,继母角色常因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引发矛盾,因此“晚母”一词常隐含负面情感色彩,如清代《福惠全书》提及“女子自尽,非晚母无恩”。
三、其他解释辨析
有少数资料(如)将“晚母”解释为“晚婚晚育的女性”,但此说法缺乏广泛文献支持,可能为误读或特定语境下的引申义。建议以“继母”作为主要释义。
四、英文对应词
可译为stepmother(继母)。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汉典》《荆钗记》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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