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可。忍,通“ 认 ”。 章炳麟 《建立宗教论》:“其所有之实相虽异,其所举之形式是同,是圆成实自性之当立,固有智者之忍可也。”
忍可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词汇,其核心含义为认可、同意,常隐含着对某种行为或状态的勉强接受或克制性容忍。以下从权威词典及语言学角度分层解析:
基本定义
“忍可”由“忍”(抑制情绪)与“可”(许可)复合构成,指虽内心有所保留,但仍予以同意。
权威来源:
《汉语大词典》(罗竹风主编)释为:“忍心认可,勉强同意。”
《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标注其近义为“默许”,强调被动接受性。
情感色彩
隐含矛盾心理——主体在道德、情感上不认同,但因现实约束(如权力关系、情势所迫)而选择不反对。
例证:
清代王念孙《读书杂志》:“其事虽非,亦忍可之。”
(释义:即使事情不正当,也勉强接受了。)
经典文献中的用法
语义辨析
区别于单纯“同意”:“忍可”强调容忍前提下的被动认可,近义词“默许”侧重不表态的纵容,而“首肯”则为积极赞同。
法律与伦理场景
现代汉语中,“忍可”多用于法学领域,指对侵权行为的消极容忍,可能影响责任认定。
学术依据: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词典》指出:“被害人‘忍可’侵害,可能构成过失相抵事由。”
文化心理投射
该词折射中国传统社会中的隐忍哲学,如儒家“小不忍则乱大谋”的权变思想,与西方“consent under duress”(胁迫下的同意)有共通性。
(注:因部分古籍原典无直接网络链接,来源标注以权威纸质辞书为准;法律释义参考高校公开出版物。)
“忍可”是一个较为生僻的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释义
“忍可”意为“认可”,其中“忍”通假为“认”,表示承认、接受,“可”即许可、同意。该词强调对事物或观点的认同。
构词分析
引证与用例
近代学者章炳麟在《建立宗教论》中写道:“固有智者之忍可也”,意为“有智慧的人对此表示认可”,体现了该词在学术语境中的使用。
现代使用提示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极为罕见,主要用于研究古籍或近代文献时参考,日常交流建议使用“认可”等常用词替代。
需注意,相关搜索结果均来自低权威性网页,若需严谨学术引用,建议进一步查阅权威辞书(如《汉语大词典》)或文献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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