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权与度。测定物体轻重、长短的器具。《周礼·地官·掌葛》:“掌葛掌以时徵絺綌之材于山农……以权度受之。” 贾公彦 疏:“使知斤两长短故也。”
(2).标准,法则。《管子·君臣上》:“权度不一,则循义者惑。” 宋 朱熹 《用前韵答方直甫》诗:“小儒谈大方、任意略权度。” 明 刘基 《郁离子·公孙无人》:“呜呼,人之於事也,能辨识其何者为主,何者为客而不失其权度,则亦庻几乎寡悔矣夫。”
权衡度量。 清 唐甄 《潜书·自明》:“因师而得者,不过绳墨其身,权度其心,为君子人而止。” 胡适 《几个反理学的思想家》:“致其心之明,自然权度事情,无几微差失。”
权度(quán dù)是古汉语复合词,由“权”与“度”两个计量器具名称组合而成,本义指称量物体轻重的标准器具,后引申为衡量事物、判断是非的准则或法度。以下是具体解析:
“权”指秤锤,“度”指计量长短的标准(如尺、寸),合称泛指度量衡标准。《汉语大词典》明确释义:“权与度。测定物体轻重、长短的量器。” 如《朱子语类》载:“权度者,铢两分寸之所由出也。”说明其作为计量基准的功能。
由具体量具引申为抽象标准,指评判事物的依据或规范。清代戴震《孟子字义疏证》提出:“心能权度事情之轻重,故学莫先于明理。” 此处“权度”指通过理性分析把握事物本质的准则。现代汉语中多用于书面语,如“以法律为权度”指以法律为判断标准。
儒家经典强调“权度”蕴含辩证思维。《孟子·梁惠王上》载:“权,然后知轻重”,朱熹注:“权者,称锤也,所以称物而知轻重也。” 强调需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权衡,而非机械套用标准,体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当代语境中,“权度”常用于描述综合考量行为,如“权度利弊”指权衡得失。虽非日常高频词,但在学术、公文领域仍保留其权威性表述,如政策制定需“权度多方因素”。
权威参考来源:
“权度”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综合解释:
字面指代
指测定物体轻重(权)与长短(度)的器具,即权衡和尺度。例如《周礼》中记载“以权度受之”,即用这类工具进行测量。
抽象引申
引申为标准或法则,尤其在权力行使中强调“适度原则”。如《管子》提到“权度不一,则修义者惑”,意为若标准不统一,遵循道义的人会困惑。
总结来看,“权度”一词兼具工具性和规范性,既反映古代度量传统,又蕴含现代管理智慧。如需进一步例句或文献出处,可参考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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