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權與度。測定物體輕重、長短的器具。《周禮·地官·掌葛》:“掌葛掌以時徵絺綌之材于山農……以權度受之。” 賈公彥 疏:“使知斤兩長短故也。”
(2).标準,法則。《管子·君臣上》:“權度不一,則循義者惑。” 宋 朱熹 《用前韻答方直甫》詩:“小儒談大方、任意略權度。” 明 劉基 《郁離子·公孫無人》:“嗚呼,人之於事也,能辨識其何者為主,何者為客而不失其權度,則亦庻幾乎寡悔矣夫。”
權衡度量。 清 唐甄 《潛書·自明》:“因師而得者,不過繩墨其身,權度其心,為君子人而止。” 胡適 《幾個反理學的思想家》:“緻其心之明,自然權度事情,無幾微差失。”
權度(quán dù)是古漢語複合詞,由“權”與“度”兩個計量器具名稱組合而成,本義指稱量物體輕重的标準器具,後引申為衡量事物、判斷是非的準則或法度。以下是具體解析:
“權”指秤錘,“度”指計量長短的标準(如尺、寸),合稱泛指度量衡标準。《漢語大詞典》明确釋義:“權與度。測定物體輕重、長短的量器。” 如《朱子語類》載:“權度者,铢兩分寸之所由出也。”說明其作為計量基準的功能。
由具體量具引申為抽象标準,指評判事物的依據或規範。清代戴震《孟子字義疏證》提出:“心能權度事情之輕重,故學莫先于明理。” 此處“權度”指通過理性分析把握事物本質的準則。現代漢語中多用于書面語,如“以法律為權度”指以法律為判斷标準。
儒家經典強調“權度”蘊含辯證思維。《孟子·梁惠王上》載:“權,然後知輕重”,朱熹注:“權者,稱錘也,所以稱物而知輕重也。” 強調需根據實際情況靈活權衡,而非機械套用标準,體現原則性與靈活性的統一。
當代語境中,“權度”常用于描述綜合考量行為,如“權度利弊”指權衡得失。雖非日常高頻詞,但在學術、公文領域仍保留其權威性表述,如政策制定需“權度多方因素”。
權威參考來源:
“權度”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綜合解釋:
字面指代
指測定物體輕重(權)與長短(度)的器具,即權衡和尺度。例如《周禮》中記載“以權度受之”,即用這類工具進行測量。
抽象引申
引申為标準或法則,尤其在權力行使中強調“適度原則”。如《管子》提到“權度不一,則修義者惑”,意為若标準不統一,遵循道義的人會困惑。
總結來看,“權度”一詞兼具工具性和規範性,既反映古代度量傳統,又蘊含現代管理智慧。如需進一步例句或文獻出處,可參考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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