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侵夺掠取。《魏书·李平传》:“前来臺使颇好侵取, 平 乃画‘履虎尾’、‘践薄冰’於客馆,注颂其下,以示诫焉。” 宋 王禹偁 《右卫将军秦公墓志铭序》:“初江表之平也,诸郡守长于苍黄中侵取官财,用以封植,后皆自败,并伏其辜。”
侵取是由"侵"与"取"组成的复合动词,在古汉语中特指通过不当手段强行获取的行为。《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侵夺窃取",强调以非正当方式占有本不属于自己的事物。该词在《古代汉语辞典》中标注为贬义动词,多用于描述古代官员贪腐或军事侵略行为,如《左传》记载的"侵取周疆"事件即指领土侵占。
从构词法分析,"侵"字甲骨文象人持帚驱牛之形,引申为渐进式占有;"取"在《说文解字》中解作"捕取也",二者组合形成程度递进的侵占行为。现代法律术语中,该词演化为"侵犯财产权"的专业表述,《法学大辞典》将其对应英文翻译为"usurpation",特指通过欺诈或暴力手段非法获取财物。
古籍使用案例显示其具体语境差异:《资治通鉴》中"侵取民田"指向民事侵权,《宋史·食货志》"官吏侵取税银"则属职务犯罪。现代汉语中该词使用频率降低,但在司法文书和史学研究领域仍保持专业术语地位。
“侵取”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来源进行解释:
基本含义
由“侵”(侵犯)和“取”(获取)组成,指通过非法手段占有他人财物或权益,强调行为的违法性。例如,侵占他人财产或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均属此类行为。
历史用例与语境
该词在古籍中多次出现,如《魏书·李平传》提到官员“侵取官财”,宋代王禹偁的墓志铭中也记载了地方官在战乱中侵取公款的案例。这些用法均指向以权力或混乱局势为掩护的掠夺行为。
使用场景
多用于法律、历史或社会批评领域,描述贪污、强占等不法行为,也可用于警示遵守法律与道德规范。
近义词与反义词
延伸解析
从构词角度看,“侵”本身有“渐进式侵犯”的意味(如侵蚀、侵袭),而“取”强化了主动占有的意图,组合后凸显了行为的主动性与危害性。
“侵取”是带有贬义的动词,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其非法性与对他人权益的损害。如需进一步了解历史案例,可参考《魏书》或宋代文献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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