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工巧装饰。 汉 王符 《潜夫论·务本》:“百工者,以致用为本,以巧饰为末。”
(2).诈伪粉饰。《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赞》:“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饰者虽轻必戮。” 晋 杜预 《上黜陟课法略》:“法令滋章,巧饰弥多。”
巧饰在汉语词典中的释义如下:
巧饰(qiǎo shì)指用巧妙的手法掩饰真实情况或缺陷,含贬义。
合指通过精心设计的方式掩盖真相或不足,隐含虚伪性(《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行为层面
指通过言语、行动等刻意美化或隐藏真实意图,如:
“巧饰言辞以避责” —— 形容用花言巧语推卸责任(《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道德评判
多含负面色彩,暗指行为违背诚信原则。例如:
“君子不巧饰,不伪行” —— 强调正直之人不刻意粉饰自己(《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矫情巧饰,欺罔视听” —— 揭露宦官用虚伪手段蒙蔽世人(中华书局点校本)。
“辩惠好生,巧饰文辞” —— 批判以诡辩和华丽辞藻掩饰过错的行为(中华书局《韩非子集解》)。
权威参考来源:
(注:古籍原文引用需核对原书页码,此处标注通行版本出版社。)
“巧饰”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为qiǎo shì,主要有以下两层含义:
指通过精巧的技艺或手法进行装饰,强调外在的修饰与美化。这一含义常出现在传统工艺或文学语境中,例如汉代王符在《潜夫论·务本》中提到:“百工者,以致用为本,以巧饰为末”,说明工匠应以实用为主,而非过度追求华丽的装饰。
指用虚伪、巧妙的手段掩盖真相或美化缺陷,带有贬义。例如《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赞》中记载:“游辞巧饰者虽轻必戮”,意为用花言巧语掩饰过错的人即使罪轻也会被严惩。晋代杜预也提到“法令滋章,巧饰弥多”,批评法律条文越繁琐,虚假掩饰的行为反而越多。
“巧饰”兼具中性(工艺装饰)与贬义(虚伪掩饰)的双重含义,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例如:“他巧饰言辞”可能指语言精美,也可能暗示刻意掩饰真相,需根据上下文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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