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名。为 殷 六太之一。 周 时属春官,为卜官之长。 秦 汉 有太卜令。 北魏 有太卜博士。 北齐 有太卜局丞。 北周 有太卜大夫。 隋 唐 设太卜令。 宋 以太卜隶司天台,不置专官。参阅《通典·职官七》、《续通典·职官七》。
太卜是中国古代掌管卜筮事务的最高官职,其职责与祭祀、占卜、历法等国家重大事务密切相关。以下是详细解释:
据《汉语大词典》,“太卜”指周代始设的官职,隶属春官宗伯,负责占卜吉凶、观测天象、解释灾异,是王室祭祀与决策的重要顾问。其名称中的“太”有“至高”“首要”之意,“卜”即占卜,合称凸显其职能的核心地位。
太卜通过龟甲(卜)或蓍草(筮)预测战争、祭祀、农事等国家大事的吉凶,如《周礼·春官·宗伯》载:“太卜掌三兆之法……以卜国家之吉凶。”
除占卜外,太卜还需观测星象、制定历法,为祭祀与农事提供时间依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太卜属太常管辖,参与“调历纪”等事务。
遇日食、地震等异常天象时,太卜负责解读天意,提出禳灾对策,如《左传》中多次提及太卜为君主解梦释疑的案例。
太卜一职始设于西周,秦汉时期隶属“九卿”之一的太常寺,隋唐后职能逐渐被司天台、钦天监等机构取代。其角色反映了中国古代“天人感应”的政治哲学,体现了神权与王权结合的治理模式。司马迁在《史记·日者列传》中亦提及太卜群体对历史决策的影响。
参考资料:
(注:因古籍原文无直接网络链接,此处标注权威出版社版本供查证;在线文献可参考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网站收录的《周礼》《汉书》等典籍原文。)
“太卜”是中国古代官职名称,其职能和演变在不同历史时期有所差异,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太卜最早可追溯至殷商时期,为“六太”官职之一,主要负责占卜祭祀、军事、国事等重大事务。周朝时改称“大卜”,隶属春官,官阶为下大夫,执掌阴阳卜筮之术,通过龟甲(卜)或蓍草(筮)预测吉凶,辅助君主决策(如祭祀、征伐、迁都等)。
在成语中,“太卜”可借喻预测未来的能力,但此用法多见于文学化表达,并非官方职能的直接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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