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时中央行政机构“省”和“寺”的合称。 宋 范仲淹 《上执政书》:“使寺省之规,剥床至足;公卿之嗣,怀安败名。” 清 褚人穫 《坚瓠四集·太冬烘》:“ 成都 詹 某为諫官,以 安国 尝建言移寺省,上章击之。”
“寺省”是中国古代中央行政机构的合称,具体指“省”和“寺”两类官署的统称。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含义
寺省是“省”和“寺”两类中央机构的合称。其中:
职能差异
部分资料误将“寺”解释为宗教场所(如),实则为官署名。例如“大理寺”为司法机构,与佛教寺庙无关,需结合具体历史语境理解。
“寺省”体现了古代中央集权下行政分工的特点,是研究中国官制史的关键概念。其合称形式常见于宋、清文献,用于指代朝廷核心管理机构。
《寺省》是一个汉字词语,它的意思是指古代行政机构名称,代表着国家的管理职能。
《寺省》的拆分部首是「宀」,表示与房屋或建筑有关,表示该词与宗教建筑有关。它的总笔画数为7。
《寺省》一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官制。在古代的中国,寺庙一直与政府有密切的联系,所以「寺」一词也被用来表示政府行政机构,「省」指行政机构的工作内容。繁体字「寺省」的写法与简体字没有明显的差异。
古代汉字的写法与现代有一些差异。根据历史文献记载,古时候「寺省」的写法可能有所变化,但整体上还是保持和现代相近的形态。
1. 他在京城的寺省工作多年,对政务处理有丰富的经验。
2. 这个国家的寺省体制在当地历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寺庙、寺院、庙宇、省府、省会、省级、省市
机构、部门、官署、行政
民间、私人、个人、非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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