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继的儿子称所继嗣一方的母亲。《海上花列传》第三八回:“这三公子承嗣三房,本生这房虽已娶妻,尚未得子,那两房兼祧嗣母,商议各娶一妻,异居分爨,三公子恐娶来未必皆贤,故此因循不决。”《海上花列传》第三八回:“俚説先到屋里同俚嗣母商量。”
嗣母是汉语中对特定亲属关系的称谓,指过继子女对父亲正妻(非生母)的正式称呼,属于传统宗法制度下的礼仪性亲属称谓。其核心含义包含以下两点:
在封建礼法体系中,“嗣母”特指男子过继到宗族其他分支后,对继父正妻的法定称谓。此关系源于宗祧继承制度,强调“承嗣”的合法性。例如《仪礼·丧服》规定,嗣子需为嗣父母服三年齐衰,体现其法律地位等同于生父母 。
现代汉语中,“嗣母”的用法趋于淡化,但在研究文献或历史语境中仍保留两层含义:
权威引用来源:
“嗣母”是中国传统宗法制度中的亲属称谓,具体含义及文化背景如下:
嗣母指出继的儿子对其所继嗣一方的母亲的称呼。这种关系源于“过继”制度,即同宗族内将儿子过继给无子的亲属(如叔伯)作为继承人,形成法律或伦理上的母子关系。
与继母的区别
嗣母是同宗过继形成的母子关系,而生母尚在;继母则是父亲再娶的妻子,生母可能已去世或离异。
与养母的区别
嗣母属于宗族内部的过继,无需法律登记;养母则是通过法定收养程序确立的母子关系,受《民法典》规范。
嗣母制度体现了传统宗族对血脉延续的重视,通过过继确保家族财产和祭祀的传承。这一关系在丧服制度中与生母地位相当,如服丧期同为三年。
如需了解更多宗法制度细节,可参考《仪礼·丧服》或《民法典》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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