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皇帝因郊祀礼成之后,对皇室、臣民所加的恩泽。 宋 曾敏行 《独醒杂志》卷三:“ 章伯益 ,名 友直 , 郇公 之族子也。 郇公 欲以郊恩奏补,辞不愿受。”《宋史·袁韶传》:“﹝ 袁韶 ﹞卒年七十有七,赠少傅。后以郊恩,累赠太师、 越国公 。”
郊恩是古代封建礼仪制度中的特殊恩典,指帝王因举行郊祀大典而颁布的赦令或封赏。该词由“郊”与“恩”复合构成:“郊”本指都城百里之外的区域,引申为帝王祭天的典礼(如南郊祭天、北郊祭地);“恩”即恩泽,特指皇帝对臣民的赏赐或宽宥。据《汉语大词典》记载,郊恩是“皇帝因郊祀礼成,对臣民普加的恩泽”[来源1],常见形式包括赦免罪犯、加封官员亲属爵位、减免赋税等。
从历史记载看,郊恩制度在宋代尤为典型。《宋史·礼志》提到,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行封禅礼后,“诏赐天下酺三日,百官加恩”[来源2]。明代《明会典》也记载,郊祀礼毕后“颁诏天下,赦宥罪囚,文武官各进阶一级”[来源3]。这类恩典既彰显帝王权威,又通过礼仪活动强化社会秩序,成为维系皇权与士大夫阶层关系的重要政治手段。
“郊恩”是中国古代礼制中的专有名词,具体含义如下:
郊恩指皇帝在举行郊祀(祭天仪式)完成后,对皇室成员、臣民等授予的特殊恩典或封赏。这种恩泽通常包括官职晋升、爵位追赠、减免赋税等形式,是皇权彰显权威的重要方式。
起源与制度背景
郊祀作为祭天仪式,自周代起便是帝王最高规格的礼仪活动。宋代将“郊恩”制度化,常在新帝登基、改元或重大庆典后施行。例如《宋史》记载,官员袁韶去世后,因郊恩被追赠为“太师、越国公”。
应用方式
郊恩与宋代“恩荫制度”密切相关,既是笼络臣民的手段,也反映了皇权与官僚体系的互动。其具体实施细节可见于《宋会要辑稿》《续资治通鉴长编》等史料。
如需进一步了解郊祀流程或恩荫制度,可查阅上述来源的历史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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