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管理,统治。《左传·襄公十四年》:“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三国志·魏志·夏侯玄传》:“古之建官,所以济育羣生,统理民物也,故为之君长以司牧之。” 宋 王禹偁 《贺南郡大赦表》:“伏惟尊号皇帝陛下,司牧黎元,敦崇孝治,言有父也。”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庶政·总论》:“夫州县司牧一方。”
(2).君主;官吏。 南朝 齐 萧道成 《即位告天文》:“肇自生民,树以司牧。” 宋 王禹偁 《端拱箴》:“天生蒸民,树之司牧。” 清 唐甄 《潜书·任相》:“百姓困穷,司牧不知,知而不为之所,国亡。”
(3).主管畜牧的官员。 清 昭槤 《啸亭杂录·王府官员制度》:“定制:亲王长史一员……司匠、司牧六员。”
"司牧"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厚度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分解为两部分:
词义解析
"司"本义为执掌、主管,如《说文解字》释"臣司事于外者";"牧"原指放养牲畜,引申为治理、管理,《周礼》注"牧人掌牧六牲"。二字组合后,"司牧"特指对国家或民众的治理职责,如《左传·襄公十四年》载"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
职能演变
该词在历史语境中存在双重指向:
在当代语境中,该词仍保留"管理者须承担责任"的深层意涵。司马光《资治通鉴》评述"凡为司牧,当识此理"时,强调管理者需具备"如牧羊者护群避险"的监护意识。
文献参考:
“司牧”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古代汉语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管理与统治
指官员或君主对民众的治理职责,强调“管理”与“照护”的双重责任。例如《左传》记载:“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意为上天设立君主来管理百姓。
君主或官吏的代称
古代文献中常以“司牧”指代统治者或地方官员。如南朝齐高帝萧道成在即位文中提到“树以司牧”,即强调君主对百姓的统领作用。
主管畜牧的官职
该词也用于指代古代负责畜牧事务的特定官职。
如需更详细的历史用例,可参考汉典或《左传》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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