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自进行违禁的贩卖活动。亦指私自贩卖者。《新唐书·食货志四》:“盐铁转运使 崔珙 又增 江 淮 茶税,故私贩益起。” 宋 欧阳修 《论茶法奏状》:“茶之新法既行,而民无私贩之罪。” 鲁迅 《三闲集·流氓的变迁》:“和尚喝酒他来打,男女通奸他来捉,私娼、私贩他来凌辱,为的是维持风化。”
“私贩”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指私自进行违禁的贩卖活动,或从事此类活动的个人。该词由“私”(秘密、非法)与“贩”(买卖货物)组合而成,强调行为的非法性和隐蔽性。
行为层面
指违反当时法律或政策规定的商品交易行为,例如古代对盐、茶等专卖品的非法贩卖(《新唐书·食货志四》提到因茶税增加导致“私贩益起”)。
主体层面
可代指从事非法贩卖的个体或群体,如宋代欧阳修在奏折中提及“民无私贩之罪”,鲁迅作品中也用该词描述被凌辱的非法交易者。
多用于历史文献或法律语境,描述古代专卖制度下的非法交易,现代可延伸至毒品、文物等违禁品走私活动(如例句中“走私贩毒案”)。
若需进一步了解古代专卖制度与私贩现象的关系,可参考《新唐书》《宋史》等史料文献。
私贩是一个汉字词语,指的是进行非法交易的个人或组织。该词由两个部首组成,分别是“禾”和“贝”,共有11画。
“禾”是一个康熙部首,通常表示与农业有关的事物。
“贝”是一个金文部首,表示与金钱、财富有关的事物。
“私贩”一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汉语中,它是由“私”和“贩”两个词组合而成。其中,“私”的本义是指不公开、不公众的,形容个人行为和属于个人的;“贩”的本义是指买卖、交易。
在繁体字中,私贩的写法保持不变。
在古时候,私贩一词的汉字写法也有所不同。比如,“私”字在小篆字形中为“〡” ,而“贩”字则为“戊贝”。这些不同的字形体现了汉字的演变和发展。
以下是几个关于私贩的例句:
一些与私贩相关的词语包括“私下交易”、“走私”、“非法交易”等。
与私贩意义相反的词语有“合法交易”、“正当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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