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赎罪用的细绢。《后汉书·和帝纪》:“郡国中都官繫囚死罪赎縑,至司寇及亡命,各有差。”
赎缣是古代法律与经济制度中的特定术语,指以细绢(缣)作为财物抵偿刑罚或赎罪的替代品。其含义需结合历史背景和典章制度理解:
“赎”
指用财物抵消刑罚。《说文解字》释“赎”为“贸也”,即以财物交换自由或减免罪责。古代法律体系中的“赎刑”制度允许罪犯缴纳特定财物替代肉刑、劳役或死刑。
“缣”
指双丝织成的细密绢帛。《释名·释采帛》载:“缣,兼也,其丝细致,兼于绢也。”汉代起,缣因质地均匀、价值稳定,成为重要的实物货币之一。
汉代法律明确规定以缣作为赎罪标准物。例如:
价值尺度
汉代一匹缣(幅广二尺二寸、长四丈)约值钱数百至千文,官府按罪刑等级规定赎缣数量,如“赎耐罪缣十二匹”(《居延汉简》),形成标准化赎罪体系。
实物货币属性
缣匹易于分割、保存,且官方定价权使其成为法定赎罪媒介。唐代《通典·刑制》称:“汉承秦制,赎罪用缣。” 反映其制度延续性。
“赎缣”本质是古代刑罚执行与经济制度结合的产物,特指以缣匹为媒介的赎刑形式,盛行于两汉。其制度设计既体现法律的人道化调整(以财代刑),也反映汉代纺织品作为硬通货的社会经济地位。
参考资料
赎缣(shú jiān)是古代中国司法制度中用于赎罪的细绢,其含义和背景可综合多个来源解释如下:
基本定义
赎缣指以细绢(一种双丝织成的浅黄色丝织品)作为替代刑罚的财物,允许犯人缴纳一定数量的缣来抵罪。此制度多见于汉代,如《后汉书·和帝纪》记载:“郡国中都官繫囚死罪赎縑,至司寇及亡命,各有差。”
历史背景
汉代推行“赎刑”制度,根据不同罪行等级规定缴纳不同数量的财物(如缣、金、粟)。例如,死罪可能需缴纳二十匹缣,轻罪则更少。这一制度既缓解了监狱压力,又增加了国库收入。
社会意义
赎缣体现了古代“以财代刑”的司法理念,但仅适用于有经济能力的阶层,普通百姓难以负担,因此存在阶级局限性。
文献例证
除《后汉书》外,《汉书》《唐律疏议》等文献也提及类似赎罪方式,但具体财物种类和数量因朝代而异。
总结来看,赎缣是汉代司法制度中通过缴纳丝织品减轻刑罚的一种方式,反映了古代法律与经济的关联性。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后汉书》相关章节或汉代法制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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